南昌市总工会成立于1927年1月,1950年5月恢复。从1950年5月至2005年共召开了12次代表大会。现辖4县5区总工会、3个开发区、1个新区和市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以及327家直属基层工会。
近几年,南昌市总工会先后荣获全国工会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创争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全国工会经审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职工技协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工会财务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工会“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全国工会代表大会、执委会和南昌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二)依照法律和《
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和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的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
集体合同制度
党组成员、副主席
南昌市职工科技大学校长 协助主席分管职工科技大学工作,协助常务副主席分管工会干部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