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郡,晋朝至唐朝行政区划名,
晋太康三年(282),罢庐陵南部都尉,置南康郡,治
雩都县,南康郡领六县。
建制沿革
晋太康三年,在雩都灌城内的郡都也取用“南康”二字做郡名。
南朝宋永初元年(420),改南康郡为南康国;
南朝齐永明元年(483),南康国复为南康郡。
隋
开皇九年(589),改南康郡为虔州,隶洪州总管府;
大业元年(605),虔州改为南康郡。
唐
武德五年(622),南康郡复称虔州,仍隶洪州总管府;
天宝元年(742),虔州复为南康郡;
乾元元年(758),南康郡又复改为虔州。
寓意
“南康”一名,美好而朴实,寄托着北方政权对和平的希望,祈求南方这片土地康宁、祥和。
户口
南康郡开皇九年,统县四,户一万一千一百六十八。
区划
赣:旧曰南康,置南康郡。平陈,郡度,大业初县改名焉。寻置郡。有储山。有赣水。
虔化:旧日宁都,开皇十八年改名焉。有石鼓山。
雩都:旧废,平陈置。有金鸡山、君山。
南康:旧曰赣,大业初改名焉。有廪山、上洛山、赣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