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庵次韵二首》是明代诗人王阳明创作的
七言律诗组诗作品。这组诗主要描写了诗人被贬到龙场之后游山玩水,悠闲自在的田园生活,展现了诗人旷达乐观的心态。
这组诗是王守仁居龙场诗中不多的
田园诗作之一,写琐事人情,渔樵、野老、石路、小溪、松林、枫叶、小鸟、暮云,生动地描写出南庵周围的山林美景以及作者对山水泉林的热爱之情,从侧面反映出王守仁被贬后在龙场的生活和思想。
王守仁(1472~1529),浙江余姚人,字伯安,号阳明子,世称阳明先生,故又称王阳明。是明代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他二十八岁参加礼部会试,名列前茅,中了进士,授兵部主事。1506年(明武宗正德元年),因反对宦官
刘瑾,被廷杖四十,谪贬至贵州龙场。1517年(正德十二年),江西、广东等地爆发民乱,王守仁被朝廷重新启用,并平定了宁王等叛乱,立下赫赫战功。王守仁不但武功非凡,他也是著名的儒学大师,著有《
传习录》等重要的著作,是儒家心性学说的集大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