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9日,国务院同意(国函〔2019〕63号)撤销伊春市
南岔区,设立
南岔县,以原南岔区的行政区域为南岔县的行政区域,南岔县人民政府驻联合街96号。南岔县由伊春市管辖。县政府于9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南岔县由原来的南岔区3个街道、2个镇、1个乡调整为3镇1乡。
2019年11月30日,南岔县南岔镇成立。辖原来
联合街道的城林社区、建国社区、和平社区、兴林社区,
西水街道的文明社区、利民社区、新建社区,
东升街道的红星社区、东风社区、向阳社区、
迎春乡的艾林村、先锋村、红旗村、国庆村以及林场太平经营所整合的太平社区。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确定
伊春市新设县区行政区划代码的复函》(民办函〔2019〕118号)和《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伊春市新设县区、镇和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代码的通知》(黑民函〔2019〕106号)要求。确定
南岔县南岔镇的行政区划代码为23072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