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地方税务局
国家单位
南安市地方税务局是南安市境内的政府机构,现有机关内设8个职能科室,下辖18个税务分局(所);曾先后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福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获省“模范职工之家”、省“十佳职业道德先进集体”、省“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在南安市组织的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中,实现“六连冠”。
机构简介
南安市地方税务局现有机关内设8个职能科室,下辖18个税务分局(所),干部职工147人,其中中共党员121人,占总人数82%;获得大专以上学历121人,占全局人数的82%,截至2009年底,担负着全市17719户纳税户的地方税收管征工作。其中外商投资企业154户,港澳台投资企业261户,内资企业4391户,个体工商户11232户;年纳税额超过100万元的企业达到176户,超过30万元的企业 681户,2009年我局组织各项收入17.72亿元,比上年增长17.58%。其中税收收入14.19亿元,增长15.09%;各项费金收入3.53亿元,增长28.83%。在上级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先后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福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获省“模范职工之家”、省“十佳职业道德先进集体”、省“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 2009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首届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连续六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我局征收分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六届创文明行业工作(2009-2011年)示范点;有1人次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次被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3人次被授予福建省先进工作者,2人次被授予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2009年我局在南安市组织的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中,实现“六连冠”。
机构设置
办公室
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机关机要保密和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征管法规科
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制定综合性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负责税务登记等税收资料的管理;牵头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发票管理;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综合性制度、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纳税服务、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和税务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等工作;承担地方税收法规文件的清理、鉴定及汇编;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
税政科
负责地方税政策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地方税种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对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解释和处理,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项;负责涉外的地方税收的协调与管理,研究并执行国际间反避税措施,指导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的涉外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负责涉外税收优惠的审核和涉外税收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有关税收政策调整的建议;组织实施税源普查和监测,参与地方税偷逃抗欠税案件的处理。
规费征收管理科
负责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的解释和贯彻实施;研究草拟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措施;指导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审核、稽核检查及相应的违章处理;开展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社保业务知识的培训;配合对社会保险费收入的统计分析;配合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的宣传;应用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负责政府授权(委托)其他规费、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地方税收入计划,监督、检查、分析收入计划执行情况;贯彻落实税收计划、会计和财务工作制度,负责地方税收收入的统计汇总工作,实施税收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组织开展全市地方税收税源状况及变化情况的调研分析工作;负责税收票证和基金(费)票证的管理;负责单位年度经费预算编制,管理地税系统的经费、财务和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
信息技术科
负责全系统计算机税务管理工作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建立、管理和维护全系统计算机网络;负责硬件配置、推广应用和技术培训以及与有关部门的联网和信息交换;收集处理和管理重要税收信息资料。
人事教育科
负责本市地税系统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系统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调配、考核、任免、奖惩工作;制定全市地税系统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干部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管理地税系统人事档案;负责全市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地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对系统税务人员廉政教育;受理对单位和个人违法乱纪行为的人民来信以及违纪单位和个人对所受处理、处分不服的申诉;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调查和处理违法违纪案件;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所管理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及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查局
负责编制年度税收稽查计划;负责实施辖区内地方税收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负责一般案件的检查、审理,和执行;负责群众举报税收案件和12366转办案件的受理、查处工作;办理涉税违法案件的移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管理税务检查证件;负责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岗位职责的落实。负责向信息科提供内外网信息、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直属分局
负责征管范围内所辖业户的税收管理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催报催缴;负责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负责车辆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所辖业户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市区建筑安装工程税收管征等工作。
征收分局
负责纳税人到地税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发票发售,税法宣传,咨询辅导和管理和受理减免税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
溪美分局
负责溪美办事处、柳城办事处、东田镇所辖业户的税收催报催缴;负责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负责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负责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所辖业户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美林分局
负责美林办事处、省新镇所辖业户的税收纳税申报、税款集中征收以及催报催缴;负责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负责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负责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所辖业户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英都分局
负责英都镇、翔云镇所辖业户的税收纳税申报、税款集中征收以及催报催缴;负责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负责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负责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所辖业户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仑苍分局
负责仑苍镇所辖业户的税收纳税申报、税款集中征收以及催报催缴;负责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负责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负责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所辖业户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诗山分局
负责诗山镇、蓬华镇所辖业户的税收纳税申报、税款集中征收以及催报催缴;负责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负责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负责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负责所辖业户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梅山分局
负责梅山镇、九都镇所辖业户的税收纳税申报、税款集中征收以及催报催缴;负责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负责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负责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所辖业户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罗东分局
负责罗东镇、乐锋镇、向阳乡所辖业户的税收纳税申报、税款集中征收以及催报催缴;负责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负责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负责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所辖业户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洪濑分局
负责洪濑镇、洪梅镇所辖业户的税收纳税申报、税款集中征收以及催报催缴;负责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负责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负责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所辖业户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康美分局
负责康美镇、雪峰经济开发区所辖业户的税收纳税申报、税款集中征收以及催报催缴;负责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负责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负责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所辖业户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丰州分局
负责丰州镇、霞美镇所辖业户的税收纳税申报、税款集中征收以及催报催缴;负责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负责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负责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所辖业户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官桥分局
负责官桥镇所辖业户的税收纳税申报、税款集中征收以及催报催缴;负责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负责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负责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所辖业户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水头分局
负责水头镇所辖业户的税收纳税申报、税款集中征收以及催报催缴;负责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负责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负责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所辖业户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石井分局
负责石井镇所辖业户的税收纳税申报、税款集中征收以及催报催缴;负责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负责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负责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所辖业户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金淘税务所
负责金淘镇、眉山乡辖业户的税收纳税申报、税款集中征收以及催报催缴;负责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负责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负责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所辖业户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码头税务所
负责码头镇辖业户的税收纳税申报、税款集中征收以及催报催缴;负责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负责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负责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所辖业户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获得荣誉
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7 14:07
目录
概述
机构简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