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十九年,明成祖朱棣诏令“六部政悉移而北”,正式以北京(朱棣继位后于永乐元年改北平为北京)为都,并改北京为京师。
明成祖迁都北京后,出于种种原因,
仍然保留了南京的都城地位,并保留了一套中央机构。
南京六部大都是没有实际职权的挂名管辖,供大臣养老或者是给被贬职受排挤的大臣提供去处的职位。虽然
南京六部的权力远不如
北京六部,但是南京六部也有一定职权。主要是因为南京所在的
南直隶地区辖十五个府又三个
直隶州,相当于今江苏安徽两省及上海之地,却不设
布政司、
按察司、都指挥司
三司,原来三司执行的职权便由南京六部负责,其中又以南京户部、南京兵部的权力最重。
南京户部负责征收
南直隶以及浙江、江西、
湖广诸省的税粮(此四地所交税粮几乎占了
明帝国的一半),同时还负责漕运、全国盐引勘合(明朝从始至终,南京户部一直负责这一事务,其中只有2年南京户部不负责这个事务:
正德三年,
刘瑾变法,由中央户部负责,“
南京引板,俱令销毁”,但在正德五年,刘瑾被诛后户部奏请“刷印盐引,仍隶南京户部”,获得批准。此后一直未变)及全国黄册的收藏和管理。南京
户部侍郎因此经常兼任总理粮储。
南京工部的职责与
北京中央的工部相仿,只是管辖地区限于
南京及附近各省。此外,南京
工部也负责部分南方的税收(名义上叫“竹木抽分”,明朝工部、兵部都有收税权,并非户部独有)。另外,
南京户部刷印
盐引勘合的铜版要由南京
工部负责铸造。
南京
礼部倒确实没有什么职权,因为皇帝几乎不来南京,礼仪祭祀活动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