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南京市玄武区机构改革优化设置的工作部门,为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价格监督检查、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管理、协调、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四)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价格监督检查、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负责辖区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根据授权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及违法直销、传销案件。
(六)负责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登记工作;负责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广告经营活动监督检查;指导促进广告业和公益广告发展;组织指导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七)负责辖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接受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建立并完善消费维权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
(八)承担辖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全区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工作;组织做好产品监督检查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协助上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质量认证和认可工作。
(九)负责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办理企业标准备案和执行标准登记;组织推动和监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负责辖区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指导企事业单位计量工作。
(十一)负责辖区特种设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各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辖区合格评定的管理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十三)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执法,工业盐产品质量监管职责;承担食品安全监督考评和协调指导职责,督促检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十四)负责辖区食品及保健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者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按规定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生产及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制度;承担保健食品经营备案责任。实施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创新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方式,明确监管重点,提高监管效能;加强食品安全的源头管理,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各类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负责对辖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管;依法对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及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制度。
(十六)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定和实施全区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全区知识产权指标考核评价和统计分析工作;承担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及资助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专项宣传及人才培养工作;统筹协调全区知识产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区商标和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协助省、市知识产权局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监管工作;配合有 关部门开展全区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组织申报国家、省、市各类专利奖项工作;组织驰名商标申报工作。
(十七)拟订有关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办法和措施,开展价格行政执法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开展对全区范围内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不正当价格行为、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违反法定价格干预措施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对市(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授权对区域内的价格垄断行为开展调查并参加省、市反垄断调查。
(十八)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挂信息科牌子)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日常事务管理工作;承担局综合文字、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政策理论研究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系;承担局机关及派出机构的财务、资产管理、网络建设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局信息化建设工作。统筹设计全局信息化工作,承担各类信息管理平台的整合、开发、管理、日常维护、数据汇总、分析、处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宣传、统战、工青妇、老干部、双拥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福利、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评比表彰及优抚工作;根据权限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职工考核、任免和调配;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
(三)法制科
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行政调解、行政指导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的管理和申报,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落实本级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承担本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工作,对有关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
(四)行政审批科
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管理方面的各类行政许可项目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核发各类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规范行政许可工作;承担行政审批的现场审查组织工作;负责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工作;负责企业登记注册档案资料的管理;承办上级部门委托或授权的有关许可工作。
(五)信用监督管理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监督检查大队)
组织指导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工作,并对年报和公示信息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违反登记管理和信息公示规定的行为;组织指导全区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的应用及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双随机、一公开”协调工作;指导个私经济协会工作, 配合区委组织部门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组织查处全区不正当 竞争、商业贿赂、违法直销、传销和其他经济违法案件以及上述领域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办理;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 指导、协调查处市场交易中的经济违法案件;会同有关科室做好办案经费、罚没物资和办案装备的管理工作。
(六)广告合同管理科
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登记工作;负责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广告经营活动监督检查;指导促进广告业和公益广告发展;组织指导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纠纷;参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申诉、举报处理工作;负责对申诉举报情况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统计、分析、发布申诉举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指导区消费者协会的工作。
(八)标准计量和质量监督管理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建设的政策措施;承担统筹质量基础实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组织推进品牌发展战略;指导应用并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 负责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工作;制定全区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负责协调实施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承担计量标准和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计量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发展规划;负责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共同推进标准化工作;组织企业开展地方标准申报工作,负责监督标准制定及实施情况;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活动,负责管理团体标准工作;指导标准化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化服务工作; 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拟订实施认证发展规划、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全区强制性和自愿性产品、管理体系、服务认证体系建设;负责认证市场和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促进全区认证行业发展;实施检验检测发展规划和制度措施;指导推进全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行业发展;负责全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市场和检验检测活动监督管理工作。
(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综合管理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全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计划;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负责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化学清洗的开工告知;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协助组织查处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律的行为。
(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食品生产领域、流通领域、流通领域食用农产品、餐饮服务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生产领域、流通领域、流通领域食 用农产品、餐饮服务环节监督管理工作,拟订食品生产经营者、市场开办者等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负责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 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开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保健食品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食品生产环节、经营环节和特殊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十一)食品安全协调科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牵头制定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街道(园区)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的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国家、省、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管理事项;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发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负责组织并指导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和运行工作;参与制定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监测、隐患排查和预警交流工作;拟订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联动协作工作机制,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环节、经营环节和特殊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组织全区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 化妆品经营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抽查检验及专项检查;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开展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许 可证》核发和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监督实施药品零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组织实施零售药店 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督管理;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二级及以下 医疗机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情况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负责 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
(十三)知识产权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定和实施全区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全区知识产权指标考核评价和统计分析工作;承担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及资助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专项宣传及人才培养工作;统筹协调全区知识产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区商标和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协助省、市知识产权局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监管工作;配合有 关部门开展全区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组织申报国家、省、市各类专利奖项工作;组织驰名商标申报工作。
(十四)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科
拟订有关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办法和措施,开展价格行政执法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开展对全区范围内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不正当价格行为、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违反法定价格干预措施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对市(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授权对区域内的价格垄断行为开展调查并参加省、市反垄断调查。
派出机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8个派出机构。
(一)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街口分局。
(二)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玄武门分局。
(三)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梅园新村分局。
(四)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锁金村分局。
(五)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孝陵卫分局。
(六)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玄武湖分局。
(七)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山分局。
(八)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分局。
直属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设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所。
所获荣誉
2022年1月,入选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
办公地址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06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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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