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档案局
南京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档案工作的职能部门
南京市档案局是南京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档案工作的职能部门。
地理位置
南京市档案局坐落于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1号。
主要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馆)领导做好内部行政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档案工作情况的综合调研;研究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起草局(馆)综合性文件和编辑《南京档案工作情况》;负责局(馆)文秘、档案、保密、信访、统计和重要工作督查督办;负责市人大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本局政务公开和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牵头工作;负责全市档案事业经费和局(馆)经费的计划、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馆)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牵头负责局(馆)政府采购并负责办公设备的采购、登记、配发及各类资产的管理;牵头负责局(馆)防盗、会议、OA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局(馆)重大活动的拍照和编辑工作,完成局(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二、人事教育处(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协助局(馆)领导做好局(馆)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级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负责组织局(馆)重大业务的研究和咨询工作,为局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馆)老干部管理工作;完成局(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三、法规宣传处
依据《档案法》研究制定地方性档案法规、规章以及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市档案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对区县档案局行政执法进行监督,指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四、档案工作监督指导一处
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档案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标;负责制定经济、科技档案业务建设规范、标准;负责全市国有企业、非公有经济和工交、农口、城建机关及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开发区、工业园和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技项目和有关重大活动档案的登记、监督指导和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验收工作;负责承办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出卖、转让、赠送非国有档案的核准工作;负责组织有重要保存价值的非公有经济和民办企业单位的档案目录报送工作;组织开展新形势下档案业务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规律、培育典型、推广经验;完成局(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五、档案工作监督指导二处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档案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标准;负责制定机关档案业务建设规范和标准;负责市级党政机关、法院、检察院及群众团体、民主党派、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监督指导;负责区县档案馆业务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有关市级机关重大活动档案的登记、指导和监督工作;承办推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的核准工作、专门档案馆的设置以及部门档案馆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新形势下档案业务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规律、培育典型、推广经验;组织协调全市机关档案业务建设的重要事项;完成局(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六、接收整理处
负责制定市档案馆对市级党政机关、团体、市直属单位和全市重要档案资料的接收范围,制定接收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大项目档案资料的接收工作;负责档案提前或延时移交的审核工作;负责进馆单位和全市重要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目及编制检索工具等服务工作,确保进馆档案资料的质量;完成局(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七、档案管理处
负责市档案馆馆y各个时期、各种载体的档案资料的安全保管工作;依据档案管理规范和标准,做好馆藏档案资料的鉴定、划控、开放工作;承担馆藏档案及资料的查档、利用和咨询服务等工作;完成局(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八、科技处(计算机管理中心)
负责制定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区县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并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全市档案科研项目管理,组织档案科学技术的成果鉴定,推广档案科技技术和成果;负责局(馆)信息化基础设施(网络、数据库、存储、安全)及应用系统的技术支持、日常管理及安全保障;负责局(馆)内部通信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负责网站建设、管理、维护和审核后的信息发布;负责局(馆)信息化设备及耗材的采购、分发和资产设备档案管理;完成局(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九、技术保护处
负责市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的技术保护工作;负责档案库房调温去湿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保养;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抢救、修复和数字化加工工作;开展档案资料保护工作的业务咨询服务;负责局(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负责市、局(馆)重大活动的摄像和编辑工作;完成局(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十、征集利用处
负责制定市档案馆档案资料征集工作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档案资料的征集工作;负责综合利用馆藏档案和社会档案资料,开展档案资料编纂、研究和出版工作;承办展览、陈列;负责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和日常管理;负责《每日互联网信息》、《南京大事记》等信息刊物的编辑工作;完成局(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十一、文档数据管理中心
负责制定全市档案信息资源数据管理办法、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南京市电子文档数据中心”、“南京市电子文件中心”等市级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产生的数据的整合、开发利用和日常管理;指导区县档案馆上传数据的标准化处理;负责馆藏档案目录数据的管理及进馆档案目录数据的审核、校对管理工作;完成局(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十二、党总支
负责局(馆)党组织建设及党务工作;负责对局(馆)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的领导;完成局(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十三、服务中心
依照国家有关档案用品、装具的标准,负责档案用品营业销售工作;负责档案寄存、代保管、代整理工作;负责档案中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重大工程档案的有偿服务工作;负责档案数字化加工(扫描)工作;完成局(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十四、档案学会
负责档案学会秘书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档案教育培训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南京档案》的编发工作;完成局(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领导班子
孔爱萍同志(局长、馆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法规宣传处、科技处。
张颖同志(局党组书记)主持局党组、档案馆全面工作,分管机关党总支、人事教育处、接收整理处。
张仙桃同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馆长)分管档案管理处、技术保护处、文档数据中心。
周红同志(副巡视员兼人事教育处处长)协助张颖同志分管人事教育工作。
王菡同志(局长助理)分管业务监督指导一处、业务监督指导二处、征集利用处。
王润涓 专职副局长。
参考资料
人事信息.南京市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4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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