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是南京市栖霞区机构改革重新组建的部门,为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司法行政调研工作,起草、制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发布和报送备案工作;组织清理和修订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的修改及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承担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组织指导和参与全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不断完善全区大调解机制
(七)指导、实施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全区解除强制戒毒人员的后续照管工作。
(八)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123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职责。
(九)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十)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现任领导
局长:沈营江
参考资料
【图解】一图读懂栖霞区机构改革.南京市栖霞区政府门户网站.
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南京市栖霞区政府.
内设机构.栖霞区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27 00:11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