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栖霞办事处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栖霞办事处(简称“栖霞街道办事处”)为区政府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政府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
(二)负责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负责领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会同本地区驻区单位,完成相关工作和人民代表工作;领导街道人民武装、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群众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四)负责制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社区建设等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社区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
(五)负责本地区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民政优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科技等工作。
(六)负责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和协调居(村)民委员会工作。
(七)负责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本地区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八)协助做好本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九)协助做好本地区城市管理、环境和资源保护、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负责本地区抗险救灾、食品安全管理、绿化管理等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成员
王玮: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栖霞街道办事处主任。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02 20:13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