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的宗旨是:协助人民政府贯彻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佛教徒的合法权益;弘扬佛教教义,发扬佛教优良传统,加强佛教自身建设,兴办佛教事业;团结各民族佛教徒参加
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祖国统一,世界和平作贡献。
一、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维护佛教徒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和佛教团体、佛教活动场所、佛教文化教育机构及佛教自养服务事业的合法权益;密切联系各民族佛教徒,深入调查研究,如实反映情况,就有关的法律政策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举办佛教教育事业,培养佛教四众人才,提高佛教界的整体素质;开展
佛教文化学术研究,编印流通佛教书刊,保护佛教文物古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