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解除权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无需对方当事人同意而单方
决定解除
合同的
权利,
劳动者可以无条件地
辞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而
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必须具备法定的解除情形。
我国
劳动合同法第31条①和32条②赋予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即一般性辞职和特殊性辞职。根据
劳动法第31条的
规定,
劳动者在任何情况下,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做此规定的目的主要是保护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弱者地位。
劳动法赋予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权,比赋予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要小得多。这是和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
权益的宗旨相一致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
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
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