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施工工期是单位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耗用的全部时间即自单位工程正式开始破土挖槽,建造基础开始,至按照设计的规定或承包范围内要求的工程全部竣工为止所经历的时间。房屋建筑不包括生产设备的安装,但应包括水、暖、电、卫工程及附属于建筑物组成部分的安装如电梯、通风设备等。
计算单位工程的施工工期有两种不同口径:
(1)按日历天数计算:是指自开工起至竣工日止所经历的全部日历天数,称为“日历工期”。日历工期的长短反映了影响建设速度的各种因素。按日历天数计算的工期,与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一致,主要用来检查计划和合同工期;
(2)按实际天数计算:是指自开工日起至竣工日止的全部实际施工天数,即在日历天数中,扣除公休假日中没有施工的天数,以及由于设计、材料、气候影响等原因而停工的天数,称为“实作工期”。
施工工期的长短,不仅表明建设的速度,同时也说明投资经济效果的好坏,它不仅取决于工程本身的性质,还受到设计、施工、物资供应等因素的影响,与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具有密切关系,所以也是考核建筑企业经济效果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