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玛才让,男,藏族,1963年7月生,青海
湟中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人物履历
1981.09-1985.07
西北民族学院民族贸易系民族贸易专业学习;
1985.07-1991.06
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财经处工作人员;
1991.06-1996.05 先后任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财经处副主任科员、经济建设处主任科员(其间:1992.03--1992.07参加贵州省独山县农村社教工作队队员,1996.03--1996.05在贵州省委党校民干班学习);
1996.05-2004.06 先后任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经济建设处副处长、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其间:2000.09-2002.07在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4.06-2005.09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2005.09-2008.01 先后任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贵州省宗教事务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办公室主任;
2008.01-2014.04 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4.04-2014.11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4.11-2016.08
贵州省统计局党组成员,省纪委派驻省统计局纪检组组长;
2016.08-2018.06 贵州省政协机关党组成员、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到省纪委派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组工作);
2018.06-2019.07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2019.07-2021.08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贵州省监察委员会驻茅台集团监察专员;
2021.08-2022.09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贵州省监察委员会驻茅台集团监察专员;
2022.09-2023.08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2023.08- 贵州省人民政府参事,保留省管大一型企业班子副职待遇。
社会任职
2024年12月,任贵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会副理事长。
任免信息
2018年7月6日,茅台集团公司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宣布省国资委党委决定,经贵州省纪委提名,省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并报省委同意,卓玛才让任集团公司党委委员,专职纪委书记。
2019年8月8日,贵州省监委驻茅台集团监察专员办公室挂牌成立,与集团纪委合署办公。茅台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卓玛才让被任命为省监委驻茅台集团监察专员。
2023年8月3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决定,聘任卓玛才让同志为省人民政府参事,聘期五年,聘期届满时自行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