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一致是指有关各方相互协调,步调统一,对罪犯产生一致性的良性影响。
教育改造罪犯的基本原则之一。这是因为罪犯接受教育的本身是多方面的。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不单是监狱、劳改队的事情,也包括社会上
机关、团体、厂矿、乡村和家庭各个方面;在劳改机关内部,也不单是教育部门的工作,也包括劳动生产、狱政管理和生活卫生等多方面的工作。各个方面的教育口径一致,相互配合,才能有效地教育罪犯,提高综合治理的效果。贯彻协调一致的原则,最根本的是,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劳改工作方针、政策。任何部门、任何人对罪犯教育,必须遵循党的政策精神;对罪犯提出要求,必须符合政策规定,并且从入监到出监的各个阶段的教育,都要密切衔接,始终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