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人民政府
1948年9月26日成立的政府工作部门
华北人民政府正式成立于1948年9月26日,它是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在原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和原晋冀鲁豫边区政府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华北人民政府是全国性联合政府——中央人民政府的前身。
华北人民政府的成立是按照中共中央、中央工委和华北局的指示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的。
根据中共中央华北局5月关于成立统一的华北人民政府的建议,晋冀鲁豫边区参议会、晋察冀边区参议会于6月11日发出召开驻会参议员联席会议的通告。
晋冀鲁豫和晋察冀2边区参议会驻会参议员,于1948年6月26日在河北石家庄举行联席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统一的华北人民政府的决议。根据参议员联席会议的决定,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和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召开华北临时代表大会暨选举办法的决定》。
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原定于8月1日开幕,由于7月21日以后连降4天大雨,各地交通不便,代表们不能如期到来,故将大会延期。8月5日举行预备会,主要商讨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产生的原则和名额,组织提案审查委员会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为了保密和与会代表的安全,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对外称作“石家庄生产工作会议”。
1948年8月7日,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在石家庄电影院正式开幕。出席这次大会的代表为542人,其中中共党员376人,非党人士166人。
8月15日,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做出决议,在华北人民政府委员名额39人中,本届大会只选27人,其余名额交由华北人民政府在新解放区、新解放城市、蒋管区及可能统一联合的兄弟解放区中聘请。因此在8月18日大会上选举董必武等27人为华北人民政府委员。
这次大会历时18天,通过华北人民政府组织大纲,选出华北人民政府委员会,成立华北人民政府;接受华北局关于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的建议并交由华北人民政府拟定具体办法付诸实施;原则通过村、县(市)人民政权组织条例,村、县(市)人民代表选举条例,华北解放区农业税收暂行税则;通过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经过审理的审查意见。
1948年9月20日—24日,华北人民政府第一次委员会在河北省平山县王子村召开。 [1] 会议选举董必武为华北人民政府主席,薄一波、蓝公武、杨秀峰为副主席,并通过任命各部长、各会主任、各院长、华北银行总经理及秘书长、劳动局长等职。
9月26日,华北人民政府正、副主席就职视事,启用华北人民政府印信。华北人民政府宣告成立。自此,原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和原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完成其历史使命,宣告撤销。
1948年9月,华北人民政府驻地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王子村;1949年2月,迁驻北平市。
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初期管辖北岳、冀中、冀鲁豫、冀南、太岳、太行和晋中7个行署及石家庄、阳泉2市。1949年8月建省以后,管辖河北、山西、察哈尔、绥远、平原5个省和北平、天津2市。全区共有人口5600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汇编)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10-14 15:38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