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升、合(读gě),都是古代量粮食的度量单位,相对较小,一升的十分之一,两龠为一合。《汉书·律历志》:“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矣。” 2龠=1合、10合=1升、10升=1斗、10斗=1斛。
《三国志·蜀志·杨洪传》“ 洪 迎门下书佐
何祗 ” 南朝 宋
裴松之 注:“使人投算, 祗 听其读而心计之,不差升合,其精如此。”
宋·曾巩 《救灾议》:“一切弃百事而专意於待升合之食,以偷为性命之计,是直以
饿殍之养,养之而已。”
清·毛祥麟 《对山馀墨·雪儿》:“炊常断,妻 苏氏 ,以
针黹佐升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