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人指标指的是在居住区规划设计中,每千居民拥有各项
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以此作为城市公共设施的控制指标。千人指标又可分为人口千人指标、
用地面积千人指标、
建筑面积千人指标。一般以每千居民为计算单位。
以下有些相关的背景资料
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设置规定1980年国家建委提出的居住区级及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指标,多年来在各地的城市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实践中一直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包括两级: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指标;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指标。 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额指标的计算。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额指标的确定是一项较复杂和细致的工作,也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城市建设技术政策,合理地确定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额指标,不仅关系到居民生活的方便程度,而且涉及到房地产投资及城市用地的合理使用。影响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额指标的因素较多,如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的生活水平,建造地段原有设施本身的合理规模等。
居住区
公共服务设施的控制标准,以“千人指标”为主,同时对照公共服务设施应占
住宅建筑面积的比重,对于新建居住区商业服务设施的规划控制标准,可采用“千户指标”。千人指标,即每千居民拥有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千人指标是以每千居民为单位根据公共建筑的不同性质而采用不同的计算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的。例如幼托、中小学、饭店、食堂等以每千人多少座位来计算,而门诊所按每千人每日就诊人次为定额单位,商业则按每千人售货员岗位为计算单位计算,然后折合成每千人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一些与居住生活密切相关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因受其本身的最小规模和
合理的服务半径的制约,有时需反过来从
公共服务设施自身的最小容量、规模及合理的服务半径来确定服务的人数或户数。采用千人指标的计算方法便于规划定点、定面积和分级配套,不足之处是按人口定量,弹性较小,且因此计算的总面积受每户
平均人口增减的影响较大。《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中对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千人控制指标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公共服务设施的面积也可以根据它占
住宅建筑面积的比重来计算,这一比重是商业部门采用的控制商业服务设施规模的方法,便于控制商业服务网点的总面积和总投资。商服网点数可随
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而增加,以适应居民不断提高的生活水平,为增设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或增加一些公共服务设施网点的面积创造了条件。但此计算方法无具体项目及指标进行有效的控制,弹性太大,不便于规划、配套和设计,且由于各地建设条件不同,每户建筑面积标准不一,即使比重相同,每户居民所拥有的商服网点的建筑面积绝对值也不一样。 在实际规划工作中,可将“千人指标”和“
公共服务设施占住宅建筑面积比重”都作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进行双重控制,即前者作为规划具体项目的指标,后者作为总的面积控制标准,既结合现状,又有利于发展。 居住区配套公建的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
根据北京执行的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居住区的生活基础配套设施应包括八类四十项,具体为:
《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修订启动,从北京市规划委获悉,该指标将对直接关系百姓生活一些具体设施如邮政、体育等指标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订的思路和具体建议。 据介绍,截至目前,已重点对现行的指标进行了逐类分析,修订涉及市建委、规划委和市民政局,同时正在对全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现状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市规划委会同市法制办正在开展相关居住区配套设施立法的前期工作,并起草了制定《北京市居住区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的工作意见,将正式报市政府。市规划委还组织市
建筑设计研究院正在研究开展居住区配套设施设计和执行情况的
典型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