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款天条,
拜上帝教的基本教义和戒律。前四条属于宗教信仰,后六条是《原道救世歌》所举六不正的内容。
洪秀全、
冯云山仿照基督教圣经《旧约全书》中的摩西所传上帝耶和华的十诫,并结合中国传统道德信条,在传教实践中加以总结提炼,于1847年(道光二十七年)在广西桂平县紫荆山区制定出来的。1852年(咸丰二年)正式刊行,为《
天条书》的重要部分。即:第一,崇拜皇上帝;第二,不好拜邪神;第三,不好妄题皇上帝之名;第四,七日礼拜,颂赞皇上帝恩德;第五,孝顺父母;第六,不好杀人害人;第七,不好奸邪淫乱;第八,不好偷窃劫抢;第九,不好讲谎话;第十,不好起贪心。前四条属于宗教信仰,后六条是《原道救世歌》所举六不正的内容,平时当作拜上帝会会员的生活守则,战时则为军事纪律,违犯者重则立即处决,轻者枷杖,在太平天国运动中起了很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