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前的回忆
李星华编著回忆式文章
《十六年前的回忆》是革命先驱李大钊的女儿、中国现代作家李星华于1943年创作的一篇散文。此文是回忆录,写了作为父亲的李大钊对家人的关怀、爱护,作为革命者的李大钊对革命事业的忠诚,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敬仰与深切的怀念。作者采用第一人称,回忆了父亲被害的全过程,内容真实可信,语言朴素自然,既具有文学价值,又具有很强的史料价值。全文结构严谨,前后呼应,整体流畅紧凑。
作品原文
十六年前的回忆
1927年4月28日,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那是父亲的被难日,离现在已经十六年了。
那年春天,父亲每天夜里回来得很晚。每天早晨,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又出去了。有时候他留在家里,埋头整理书籍和文件。我蹲在旁边,看他把书和有字的纸片投到火炉里去。
我奇怪地问他:“爹,为什么要烧掉呢?怪可惜的。”
待了一会儿,父亲才回答:“不要了就烧掉。你小孩子家知道什么!”
父亲是很慈祥的,从来没骂过我们,更没打过我们。我总爱向父亲问许多幼稚可笑的问题。他不论多忙,对我的问题总是很感兴趣,总是耐心地讲给我听。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父亲竟这样含糊地回答我。
后来听母亲说,军阀张作霖要派人来检查。为了避免党组织被破坏,父亲只好把一些书籍和文件烧掉。才过了两天,果然出事了。工友阎振三一早上街买东西,直到夜里还不见回来。第二天,父亲才知道他被抓到警察厅里去了。我们心里都很不安,为这位工友着急。
局势越来越严重,父亲的工作也越来越紧张。他的朋友劝他离开北京,母亲也几次劝他。父亲坚决地对母亲说:“不是常对你说吗?我是不能轻易离开北京的。你要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这里的工作多么重要。我哪能离开呢?”母亲只好不再说什么了。
可怕的一天果然来了。4月6日的早晨,妹妹换上了新夹衣,母亲带她到娱乐场去散步了。父亲在里间屋里写字,我坐在外间的长木椅上看报。短短的一段新闻还没看完,就听见啪,啪……几声尖锐的枪声,接着是一阵纷乱的喊叫。
“什么?爹!”我瞪着眼睛问父亲。
“没有什么,不要怕。星儿,跟我到外面看看去。”
父亲不慌不忙地从抽屉里取出一支闪亮的小手枪,就向外走。我紧跟在他身后,走出院子,暂时躲在一间僻静的小屋里。
一会儿,外面传来一阵沉重的皮鞋声。我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用恐惧的眼光瞅了瞅父亲。
“不要放走一个!”窗外一声粗暴的吼声。穿灰制服和长筒皮靴的宪兵,穿便衣的侦探,穿黑制服的警察,一拥而入,挤满了这间小屋子。他们像一群魔鬼似的,把我们包围起来。他们每人拿着一支手枪,枪口对着父亲和我。在军警中间,我发现了前几天被捕的工友阎振三。他的胳膊上拴着绳子,被一个肥胖的便衣侦探拉着。
那个满脸横肉的便衣侦探指着父亲问阎振三:“你认识他吗?”
阎振三摇了摇头。他那披散的长头发中间露出一张苍白的脸,显然是受过苦刑了。
“哼!你不认识!我可认识他。”侦探冷笑着,又吩咐他手下的那一伙,“看好,别让他自杀,先把手枪夺过来!”
他们夺下了父亲的手枪,把父亲全身搜了一遍。父亲保持着他那惯有的严峻态度,没有向他们讲任何道理。因为他明白,对他们是没有道理可讲的。 残暴的匪徒把父亲绑起来,拖走了。我也被他们带走了。在高高的砖墙围起来的警察厅的院子里,我看见母亲和妹妹也都被带来了。我们被关在女拘留所里。
十几天过去了,我们始终没看见父亲。有一天,我们正在吃中午饭,手里的窝窝头还没啃完,听见警察喊我们母女的名字,说是提审。
在法庭上,我们跟父亲见了面。父亲仍旧穿着他那件灰布旧棉袍,可是没戴眼镜。我看到了他那乱蓬蓬的长头发下面的平静而慈祥的脸。
“爹!”我忍不住喊出声来。母亲哭了,妹妹也跟着哭起来了。
“不许乱喊!”法官拿起惊堂木重重地在桌子上拍了一下。
父亲瞅了瞅我们,没对我们说一句话。他脸上的表情非常安定,非常沉着。他的心被一种伟大的力量占据着。这个力量就是他平日对我们讲的——他对于革命事业的信心。
“这是我的妻子。”他指着母亲说。接着他又指了一下我和妹妹,“这是我的两个女孩子。”
“她是你最大的孩子吗?”法官指着我问父亲。
“是的,我是最大的。”我怕父亲说出哥哥来,就这样抢着说了,我不知道当时哪里来的机智和勇敢。
“不要多嘴!”法官怒气冲冲的,又拿起他面前那块木板狠狠地拍了几下。
父亲立刻就会意了,接着说∶“她是我最大的孩子。我的妻子是个乡下人。我的孩子年纪都还小,她们什么也不懂。一切都跟她们没有关系。”父亲说完了这段话,又望了望我们。
法官命令把我们押下去。我们就这样跟父亲见了一面,匆匆分别了。想不到这竟是我们最后的一次见面。
28日黄昏,警察叫我们收拾行李出拘留所。
我们回到家里,天已经全黑了。第二天,舅姥爷到街上去买报。他是从街上哭着回来的,手里无力地握着一份报。我看到报上用头号字登着“李大钊等昨已执行绞刑”,立刻感到眼前蒙了一团云雾,昏倒在床上了。母亲伤心过度,昏过去三次,每次都是刚刚叫醒又昏过去了。
过了好半天,母亲醒过来了,她低声问我:“昨天是几号?记住,昨天是你爹被害的日子。”
我又哭了,从地上捡起那张报纸,咬紧牙,又勉强看了一遍。我低声对母亲说:“妈,昨天是4月28。”母亲微微点了一下头。
创作背景
《十六年前的回忆》是李大钊的女儿李星华在1943年写的,当时是李大钊遇难16周年。作者写此文是为记述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的重要领导人之一——李大钊同志,在残酷的白色恐怖下坚持工作、不幸被捕,在法庭上与敌人英勇斗争,最后壮烈牺牲的经过。
文学赏析
这是一篇革命历史题材的文章。但与《狼牙山五壮士》等革命历史题材的文章比起来,《十六年前的回忆》是篇回忆录,却不像一般的回忆录,所表现的人物形象更丰满、更全面、更逼真,在具文学性的同时,更具史料价值。
从文章标题看,作为一位与父亲有深厚感情的女儿,在回忆父亲的文章题目中没有出现“父亲”二字,好像在情理上说不过去。“十六年前的回忆”是一个偏正式的向心结构,“回忆”是中心词,“十六年前”表示回忆的时间。作者既是革命者的女儿,又是一名从事教学和民间文学研究的工作者,她选择这一标题的唯一选择,显然不想把文章处理成一个纯私人的、纯粹父女情感表达的文本。
从语言表述看,有意识地注重叙事符合客观实际,用语很慎重。比如同样提到时间,写“4月6日”(李大钊被捕日)时,文章中写道“父亲在里间屋里写字,我坐在外间的长木椅上看报”;写“4月28日”(李大钊被害日)这个日期,文章又写道“我又哭了,从地上捡起那张报纸,咬紧牙,又勉强看了一遍”。两个确切的时间,均写到了报纸,可见作者对文章中的具体时间的写作态度是相当审慎的。这反映出作者的另外一个写作基调:她对于父亲的回忆,态度是相当严谨的,有一种史传写作的味道。
显然,作者在这篇回忆录中,想向人们展现的不仅是一位坚强不屈的革命战士和令人敬仰的英烈形象,还是一个慈爱淳厚、和蔼可亲的父亲形象。此文主要是通过以下两个方面做到的。
李大钊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与奠基者,一生为中国共产党做过多少工作,可写的感人事迹一定不少。但是,这篇文章在时间上,只选取了李大钊一生中,从1927年春天到4月28日被害的最后短短的两三个月,历时不长。在内容上只写了三个片段:一是被捕前,一向慈祥、从不骂子女、而且有问必答的父亲,在火炉旁焚烧书和有字的纸时,对我的问题含糊其辞;二是被捕时,父亲面对粗暴、凶恶的敌人,不慌不忙,镇定自若;三是被捕后,父亲在法庭上的表现。但是,父亲对儿女的慈祥,对家人深沉的爱,对党的忠诚,为革命事业坚贞不屈、临危不惧、大义凛然的高大形象依然栩栩如生,历历在目。这一切靠的就是作者对典型事例的精心选择。
从哲学的角度讲,几乎所有的事物,都是内容决定形式,形式表现内容。就文章而言,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统一,才是为文的最高境界。《十六年前的回忆》采取了多种的描写方法。
一是巧用照应。本文多次巧用多种照应手法,使文章结构十分严谨,这是其他文章难以看到的。一是再现式照应,即后面所说的是前文内容的再现或重复。例如开头“1927年4月28日,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那是父亲的被难日”与结尾“昨天是你爹被害的日子”、“昨天是4月28日”形成首尾呼应。如此两写时间,目的在于不仅点明了李大钊烈士牺牲的具体日期,而且暗示读者父亲的被难日是一辈子永远不会忘怀的,也突出了作者对父亲深深的怀念之情。同时,首尾照应也使文章浑然一体,严谨周密。二是回答式照应,即后面所说的是对前面内容的解释或回答。例如前文说的是结果:“有时候留在家里埋头整理书籍和文件。”后面说明这样做的原因:“为了避免党组织被破坏,父亲只好把一些书籍和文件烧掉”这样写,说明李大钊具有高度的警惕性和无限忠于党的可贵品质。三是续写式照应,即后面所说的是对前面提示的内容的延伸和深化。四是比照式照应。就是把两种相互对应的事物或同一事物的不同方面进行前后比照,以显示两者的异同。例如在法庭上开始“父亲瞅了瞅我们,没对我们说一句话”,庭审结束“父亲说完了这段话,又望了望我们”,两处都有表示看的词语,但其中的内涵却有所不同,而且后者要比前者更深。
二是对比烘托。文章多次以对比烘托的写法刻画人物形象。被捕前,写父亲“每天夜里回来得很晚”“每天早晨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出去了”,有时在家“就把书和有字的纸片投到火炉里”烧,又“听母亲说,军阀张作霖要派人来检查”,以及工友阎振三被抓,以此反映出当时形势的险恶和李大钊处境的危险。被捕时,“啪,啪……几声尖锐的枪声,接着是一阵纷乱的喊叫”、“外面传来一阵沉重的皮鞋声”、“‘不要放走一个!窗外传来粗暴的吼声”烘托情况的危急和敌人的来势汹汹;以“什么?爹!’我瞪着眼睛问父亲”和“我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用恐怖的眼光瞧了瞧父亲”反衬父亲的“不慌不忙”。写“穿灰制服和长筒皮靴的宪兵,穿便衣的侦探,穿黑制服的警察,一拥而入,挤满了这间小屋子。他们像一群魔鬼似的,把我们包围起来。”敌人荷枪实弹、阵容庞大、心虚残暴、凶神恶煞与父亲的泰然自若、大义凛然、处变不惊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法庭上,法官的“怒气冲冲”,气急败坏,与李大钊的镇定沉着、冷静安定作了对比。
三是细节描写。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好的细节对表现人物的性格和情感具有重要作用。比如,“待了一会儿,父亲才回答:‘不要了就烧掉。你们孩子家知道什么!”这个细节值得回味。“待了一会儿”,犹如画面定格,其实是父亲在思考该怎么回答。而“不要了就烧掉”后面又加了句号,这话听起来轻描淡写。“你小孩子家知道什么”,一个感叹号,让人听起来又有点不符合父亲平时的有问必答的作为和和蔼可亲的形象。虽然,女儿听来是“含糊”,实际上,细细体味,话里竟有一种责怪在里面,至少态度不大好。由此看来,李大钊在讲这两句话的时候,口气是很沉重的,而且还想了一会儿,欲言又止的情形,就在这细微之处跃然纸上。
四是异常写法。一向很慈祥,从来没有骂过儿女们,更没有打过儿女们的父亲,以往对于儿女们的问题,哪怕是幼稚可笑,不论工作多忙,李大钊也总是很感兴趣,总是耐心地讲给儿女们听。可这一次,当女儿问父亲为什么要将书和有字的纸片烧掉,他“待一会儿才回答:‘不要了就烧掉。你小孩子家知道什么!”如此含糊的回答,异常的表现,反映的却是他内心难以言说的无奈:一来可能是由于形势严峻,情况危急,李大钊心里有点焦急,少了点往日的耐心;二来是由于父亲从事的工作对于尚未成年的女儿来说,或许还不能理解,说了不懂。更重要的是,李大钊作为一位共产党的创始人与地区领导人,他深知从事这项事业的危险性。在当时白色恐怖的年代里,他不想因为自己从事了这项事业而牵连到家人与孩子,他只能含糊地说。这在下文的庭审中,李大钊态度坚决地告诉法官,孩子们年纪都还小,他们什么也不懂,一切都跟她们没有关系这些语言中也可以明白李大钊的良苦用心。
名家点评
近现代作家叶圣陶:二十八页倒二行与末句,恐须令学生细辨。前一句作者心中自问:“是不是痛心……无辜被烧呢。”自问之后即作肯定回答,父亲确是痛心……无辜被烧。此意并未写出,而径作第二问。所云“不愿意”,即痛惜此类书籍文件,不愿烧去也。(《叶圣陶教育演讲》)
山东大学韩国学院名誉院长张庭延:文章像讲故事一样,出现了苦难、惊险、悲壮、悲痛的每一幕,每一幕都揪着我们的心……从此在我们小小的心灵里树立起李大钊先生的高大形象,对李星华老师更产生了无比的尊敬和爱戴。这一课动人心魄,富于教育意义,是我永生难忘的。(《延静随想集》)
江苏情境教育研究所所长李吉林:《十六年前的回忆》是篇回忆录,篇幅长……“遇难”是文章的中心事件,通过阅读不难理出“遇难前——被捕——在法庭上——遇难后”这一事情发展的顺序。(《情境教学实验与研究》)
作品影响
《十六年前的回忆》被选为人教版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六年级·下册》第10课的课文。后被选为部编版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六年级·下册》第11课课文
作者简介
李星华(1911—1979),女,河北乐亭人。现代作家。16岁时即和父亲李大钊一同被捕入狱。出狱后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起,开始作党的地下工作,曾多次参加反帝爱国游行,经常为营救被捕同志而奔走。1933年,按中共地下组织之指示开展活动,将李大钊烈士的安葬仪式变成群众性的、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抗日战争爆发后,奔赴延安。此后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和民间文学创作。著有《回忆我的父亲李大钊》《白族民间故事传说集》等书。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1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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