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语as!t!a^das/a s/u^nyata^h!。即为破种种邪见所说之十八种空。
详解
即:
(一)内空(梵adhya^tma -s/u^nyata^ ),指眼等六内处中,无我、我所及无眼等之法。
(二)外空(梵bahirdha^-s/u^nyata^ ),指色等六外处中,无我、我所,及无色等之法。
(三)内外空(梵adhya^tma -bahirdha^-s/u^nyata^ ),即总六根、六境内外十二处中,无我、我所及无彼之法。
(四)空空(梵s/u^nyata^ -s/u^nyata^ ),不着前三空。
(五)大空(梵maha^ -s/u^nyata^ ),即于十方世界,无本来定方彼此之相。
(六)第一义空(梵parama^rtha -s/u^nya ta^ ),又作胜义空、真实空。即离诸法外,别无第一义实相之自性可得,于实相无所著。
(七)
有为空(梵sam!skr!ta -s/u^nyata^ ),即因缘集起之法与因缘之法相皆不可得。
(八)无为空(梵asam!skr!ta -s/u^nyata^ ),即于涅盘法离定取。
(九)毕竟空(梵atyanta -s/u^nyata^ ),又作至竟空。即以有为空、无为空破一切法,毕竟无有遗余。
(十)无始空(梵anavara^gra -s/u^nyata^ ),又作无限空、无际空、无前后空。即一切法虽生起于无始,而亦于此法中舍离取相。
(十一)散空(梵anavaka^ra -s/u^nyata^ ),又作散无散空、不舍空、不舍离空。即诸法但和合假有,故毕竟为别离散灭之相无所有。
(十二)
性空(梵prakr!ti -s/u^nyata^ ),又作本性空,佛性空。即诸法自性空。
(十三)自相空(梵svalaks!an!a -s/u^nyata^ ),又作自共相空、相空。即诸法总别、同异之相不可得。
(十四)诸法空(梵sarva -dharma-s/u^nyata^ ),又作一切法空。即于蕴、处、界等一切法,自相不定,离取相。
(十五)不可得空(梵anupalambha -s/u^nyata^ ),又作无所有空。即诸因缘法中,求我、法不可得。
(十六)无法空(梵abha^va -s/u^nyata^ ),又作无性空、非有空。即诸法若已坏灭,则无自性可得,未来法亦如是。
(十七)有法空(梵svabha^va -s/u^nyata^ ),又作自性空、非有性空。即诸法但由因缘而有,故现 在之有即非实有。
(十八)无法有法空(梵abha^va- svabha^va-s/u^nyata^ ), 又作无性自性空。即总三世一切法之生灭及无为法,一切皆不可得。此十八空,各经典依废立互异,而立十三空、十四空、十六空、二十一空等诸说。[大品般若经卷一序品、放光般若经卷一、光赞般若经卷一、大般若经卷四七九、卷四八○、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上、大智度论卷三十一]
论述
十八空论(亦十六亦十八亦十四亦十七)
龙树菩萨造
陈天竺三藏真谛译
一内空。
二外空。
三内外空。
四大空。
五空空。
六真实空。
七有为空。
八无为空。
九毕竟空。
十无前后空。
十一不舍离空。
十二佛性空。
十三自相空。
十四一切法空。
十五无法空。
十六有法空。
十七无法有法空。
十八不可得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