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会试、 清 会试及乡试,十八名同考官分房批阅五经试卷,故称“十八房”。
史料记载
清 顾炎武 《日知录·十八房》:“今制会试用考试官二员总裁,同考试官十八员,分阅五经,谓之十八房。”
《文献通考·选举》:“ 顺天 乡试,仍照旧例,其外省乡试……大省十八房。”
清 赵翼 《陔馀丛考·十八房》:“本朝会试及京闱乡试,所用同考官凡十八员,谓之十八房。按,分经本始于 宋理宗 绍定 二年,但不载房数。今之十八房,盖沿前 明 制也……《易》、《诗》各五房,《书》四房,《春秋》、《礼记》各二房,共十八房,相沿已久。”参阅《清史稿·选举志三》。
解释
借指闱墨、试录,因其由十八房编刻而成,故称。 清 顾炎武 《日知录·十八房》:“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廿一史废。” 清 顾炎武 《日知录·十八房》:“十八房之刻,自 万历 壬辰,《钩元录》始……而坊刻有四种,曰程墨,则三塲主司及士子之文;曰房稿,则十八房进士之作。” 清 黄遵宪 《述怀再呈霭人樵野丈》诗:“十八房一行,羣蚁趋附羶。诸书束高阁,所习唯《兔园》。”参见“ 试录 ”、“ 闱墨 ”。
今制,会试用考试官二员,总裁同考试官十八员,分阅《五经》,谓之十八房。嘉靖未年,《诗》五房,《易》、《书》各四房,《春秋》、《礼记》各二房,止十七房。万历庚辰、癸未二科,以《易》卷多添一房,减《书》一房,仍止十七房。至丙戌,《书》、《易》卷并多,仍复《书》为四房,始为十八房。至丙辰,又添《易》、《诗》各一房,为二十房。天启乙丑,《易》、《诗》仍各五房,《书》三房,《春秋》、《礼记》各一房,为十五房。崇帧戊辰,复为二十房。辛未《易》、《诗》仍各五房,为十八房。癸未,复为二十房。今人概称为十八房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