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佛、菩萨、
罗汉等依禅定自在之力所示现之十八种神变。又作
十八神变。
变化介绍
(1)振动(梵kampana),又作震动,即普动一切世界。
(2)炽然(梵jvalana),即身上出猛焰之火,身下注清冷之水,又入火界定,由身上各处复出种种火焰
(3)流布(梵spharan!a),又作遍满,即光明流布。
(4)示现(梵vidars/ana),又作显示,即随顺沙门、
婆罗门等一切与会大众之所欲而示现佛土、恶趣。
(5)转变(梵anyati^ -bha^vakaran!a),转变火为水,转变水为火,乃至转变草叶、牛粪、泥、沙石、瓦砾等为饮食、车乘、衣服、摩尼珠、琉璃等。
(6)往来(梵gamana^gamana),随其所欲,速疾往来于山石墙壁等,乃至于三千大千世界中而一无障碍。
(7)卷(梵sam!ks!epa),能缩卷一切雪山王等,成为极微(物质之最小单位)之小物。
(8)舒(梵prathana),能将一个极微舒展成一切雪山王等极大之物体。
(9)众像人身(梵sarvaru^pa -ka^rya-praves/ana),能令现前大众乃至诸山、大地等一切色相入于己身之中。
(10)同类往趣(梵sabha^gatopasam!kra^nti),能往趣刹帝利众、
婆罗门众乃至诸天等,同其色类、形量、言音而为其演说正法。
(11)显(梵a^virbha^va),于大众之前,百千度自在显现其身。
(12)隐(梵tirobha^va),亦能百千度自在隐没其身。
(13)所作自在(梵vas/itva -karan!a),于一切有情界,往来去住,自在无碍。
(14)制他神通(梵para -rddhy-abhibhavana),能制伏他人所现之神通。
(15)能施辩才(梵pratibha^ -da^na),若众生之辩才穷尽时,能给与辩才之力。
(16)能施忆念(梵smr!ti -da^na),若众生于法失念时能给与忆念之力。
(17)能施安乐(梵sukha -da^na),能给与听法者饶益身心轻安之乐,又能熄灭诸界之灾疠疾病等障难。
(18)放大光明(梵ras/mi -pramoks!ana),以神通力,放无量光明,作诸佛事,给予众生无量之利益。
列举变化
根据法华经卷七妙庄严王本事品所说,而列举出十八种神变。
(1)右胁出水
(2)左胁出火
(3)左胁出水
(4)右胁出火
(5)身上出水
(6)身下出火
(7)身下出水
(8)身上出火
(9)履水如地
(10)履地如水
(11)没空于地
(12)没地于空
(13)行于空中
(14)住于空中
(15)坐于空中
(16)卧于空中
(17)现大身满虚空
(18)现大复小
【法华经玄赞卷十、教乘法数卷三十八、大藏法数卷六十三、真言广明目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