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处
从事医疗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医务处是在院长和分管医疗副院长的直接领导下,主要从事医疗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1)负责日常医疗工作管理。根据医院的医疗工作要求,制订医疗工作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标准和检查评估办法,组织医疗环节质量检查;组织和协调重大急重危病人的抢救、疑难病例讨论、院内对外会诊工作;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做好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工作;落实各项医疗指标及数据分析。
(2)负责医疗安全管理。接待患者投诉、处理医疗纠纷,协助科室做好善后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3)负责
医技科室
管理。指导临床实验室,研究所进行质量监督;协助各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之间的沟通联系。
(4)负责医师队伍管理。组织各级医师业务培训、技能操作和考核管理。
(5)负责干部保健工作。拓展服务
途径
,提升服务水平。
(6)负责社区医疗保健工作。加强卫生技术指导,提高社区医疗水平。
(7)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根据要求,制定预案,优化流程,落实组织管理。
(8)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医疗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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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1-23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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