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确定,按照市国土房管局《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第六项第二十五条及《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的规定,宅基地区位补偿计算公式:
1.采用纯货币补偿方式时,在
房地产较发达的区域可根据被拆迁区域内房地产市场状况,由评估公司采用
市场比较法确定普通住宅指导价作为计算区位补偿价的依据。
2.表中区位补偿价标准为纯货币补偿取值,若有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其他定向
安置房时,应根据《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第五条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价和定向安置房屋价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宅基地区位补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