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琳男,1956年10月出生,汉族,广西合浦人,中共党员,党校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北海市林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领导介绍
1981.02-1988.01 合浦县农委经管科干部
1988.01-1989.11 中共合浦县委组织部干部
1989.11-1993.09 任合浦沙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3.09-1995.01 合浦县物资总公司总经理
1995.01-1999.01 合浦县石康镇党委书记
1999.01-2004.06 合浦县副县长
2004.06-2010.10 北海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2010.10-现在 北海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林政资源管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能源、安全生产、林业产业等方面工作。
分管林政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科、能源站。
联系和指导合浦县林业工作
李东风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主管工作及个人简介:男,1958年4月出生,汉族,籍贯山东掖县,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助理研究员,现任广西北海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1973.09-1977.07 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八中学学习
1977.07-1978.03 新疆乌鲁木齐市“五一”农场接受再教育
1978.03-1982.02 吉林工业大学农机系学习
1982.02-1989.12 新疆农科院农机化所技术员
1989.12-1998.12 新疆科委工交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调研员
副处长、科技处处长
1998.12-2001.11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001.11-2006.07广西北海市交通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北海市港务
局局长(兼)、北海市港务员党组书记(兼)
2006.07-2008.09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九届市委委
员
2008.09- 广西北海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和主持市林业局全面工作,负责财务、人事等工作。
主管综合科、政工科、计划财务科
陈晓毛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男,1961年11月出生,汉族,籍贯湖南衡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广西北海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80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广西军区边防第一团特务连战士、班长、警卫排排长,广西军区守备一师炮兵团特务排排长,广州军区守备第一师炮兵团三营八连代理政治指导员、政治指导员,广州军区海防第十二团政治处组织干部股正连职干事、司令部政治协理员,广西军区北海船队政治教导员,广西北海军分区政治部组织科科长、司令部直属工作科科长,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武装部政治委员,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武装部政治委员,广西北海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纪检监察、后勤、教育、行政效能考评、行风政风管理、党务、计划生育、工、青、妇、机关基建、监督监察、计划、统计、林业技术推广等工作。
协助局长分管综合科、政工科、计划财务科。
分管林业技术推广站、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林业工作总站(保护站)。
联系和指导银海区林业工作。
张远林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个人简历:
1981.09-1984.08 广西农业学校园艺专业学习
1984.08-1984.12 广西北海市鲤鱼地苗圃工作
1984.12-1990.05 广西北海市中山公园干部
(期间:1984.12-1988.12在广西大学函授大专班工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0.05-1992.12 广西北海市中山公园副主任
1992.12-2003.12 广西北海市中山公园主任
2003.12-2004.11 广西北海市海滨公园主任
2004.11-2007.10 广西北海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2002.09-2005.07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园林专业学习)
2007.10-2008.12 广西北海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支部书记(2006.09-2008.12在广西区党校研究生班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2008.12-2011.05 广西北海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支部书记,国家甘蔗产业技术北海综合试验站站长
2011.05- 广西北海市林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负责植树造林、森林经营、国土绿化、科技合作、森林病虫害防治与检疫等工作。
分管营林科(绿委办)、森防站、林科所、苗圃、防护林场、营盘林场。
联系和指导铁山港区林业工作、市林投公司。
陈润龙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个人简介:
1988.09-1991.07 广西财政专科学校财务与会计专业学习,
1991.07-1991.10 待业 ,
1991.10-1992.03 广西北海市蓄电池厂财务科财务主管,
1992.03-1995.05 广西北海市蓄电池厂干部,财务科财务主管,
1995.05-1999.05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第一财政所税收征管员、征管组长,
1999.05-2001.09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财政局第二财政所所长,
2001.09-2002.08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财政局副局长兼农税稽查队队长 (期间:1999.08-2001.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行政管理学习)
2002.08-2004.11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靖海镇党委副书记 (期间:2001.10-2004.09在湖南大学网络学院财政学专业本科学习)
2004.11-2005.05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靖海镇党委副书记,(正科级)
2005.05-2005.07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靖海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
2005.07-2006.12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高德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保留正科级)
2006.12-2008.06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中街党工委副书记、中街办事处主任
2008.06-2009.06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高德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高德街道办事处主任(期间:2005.09-2008.07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学习),
2009.05-2010.09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高德街道党工委书记
2010.09- 广西北海市林业局副局长
工作职责:
负责森林公安、森林防火、行政执法、纠纷调处、林业维稳等工作。
分管防火办、森林公安局、执法支队、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科(林地调处)。
联系和指导海城区林业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
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
绿化等林业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起草有关林业行政管理规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
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森林经营和林业基地建设;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治沙漠化工作,协调和管理山区综合开发;管理市直属林场;指导
森林公园、
国有林场、
苗圃、集体林场、乡镇林业工作站等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三)负责指导全市森林分类经营;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治理开发农村“四荒”(
荒山、荒水、
荒地、荒滩)资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及红树林、木本药材、热带林作物以及
野生动物等)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经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下
达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并监督执行,依法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指导和监督林木、竹木的凭证采代、凭证运输和凭证经营加工及其他林产品等林政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占用林地的审核;指导全市森林纠纷调处工作,管理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
(五)负责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管理、指导、检查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工作。
(六)负责管理市级林业资金、林业专项贷款项目,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监督国有林业资产。
(七)负责木材、竹类、林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以及进出口业务的管理。
(八)指导全市
林业公安、
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市林业行政处罚;指导、监督、协调森林防火及
病虫害防治、
检疫工作。
(九)制订全市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林业重大科研项目、技术开发推广项目的推广应用及成果管理;指导全市林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训,负责全市材业宣传和林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直属单位的劳动人事工资工作。
(十)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综合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
后勤、
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
信息、
安全、
保密、综治、
信访、林业宣传、
政务公开、等工作;协助做好机关纪检监察工作。
政工科
编制林业行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
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计划财务科
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建立和实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参与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林业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管理监督市本级林业资金;指导全市林业基金的征收管理和林业财务会计工作;监管市本级林业国有资产、林业基金和林业行政事业收费工作;负责林业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全市生态公益林的区划、调整;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的管理、监测和效益评价等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财务收支核算业务;定期编制局机关的财务报告,对单位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营林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种苗、造林、营林质量管理;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退耕还林、石漠化防治、防沙治沙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苗圃)、林木种苗基地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直属国有林场管理与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林业外资造林项目的实施;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承担全市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质能源基地建设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技术推广和科技普及工作;承办林业标准化、林业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林业知识产权保护和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工作;指导赴境外森林资源开发、林业先进技术及智力引进等有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林政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拟订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并监督执行;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监督、审核全市森林资源的保护及开发利用;指导、监督全市林地林权管理,承办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指导全市基层林业站和木材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和全市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收容救护、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运输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承担全市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监督全市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违法案件的查处;承担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核上报等有关工作;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按照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等工作;负责林业法制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听证及法律咨询相关工作;牵头负责机关行政审批工作。
北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指导、检查县(区)政府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落实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协调、指导跨县(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做好市级森林防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管理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协调森林公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科
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组织拟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意见并指导、监督政策的落实;组织、指导实施自治区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林业产业经济布局和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指导林业投融资改革和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花卉产业、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林权交易、流转、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木材、竹类、林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林产品认证工作;承担林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许可证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林业推进新农村建设;监管全市林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承担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所获荣誉
2022年8月,被表彰为2019—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地理位置
地址:长青东路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