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北海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北办发〔2017〕93号),保留北海市总工会(以下简称市总工会)。市总工会是中共北海市委领导下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全市各级工会、全市产业(系统、园区、开发区)工会的领导机关。
机构职责
加强的职责
1.坚持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2.突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职能。把维权作为维稳的基础,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权,注重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协调各方利益,帮助职工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合理伸张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3.坚持服务职工群众的工作生命线。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多为职工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职工利益,重点帮助职工群众解决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利益问题和实际问题。
4.拓展工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以企业、行业、街道(乡镇)、工业园区等为主阵地,打造工会工作服务品牌,开展网上工会工作,创新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价机制,接长手臂、形成链条、扩大影响。
5.加强工会组织的规划建设和指导。制定全市工会工作规划、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改革、创新工会工作的建议和实施意见,加强劳动关系的调查研究,加强全市工会工作的督查和考核。
承接的职责
按照法定程序承担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职工的机制和渠道。
转移的职责
将具体工会活动更多地交由下属事业单位、基层工会和社会力量承办,减少机关自身服务的功能,着力解决“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问题
主要的职责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工运方针,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贯彻执行
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和执委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决议。
(二)依照法律和《
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组织对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置和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和平等协商、
集体合同制度以及监督保证机制。
(四)贯彻落实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承担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比武、建功立业劳动竞赛等活动,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承担全国、全区、北海市劳动模范和全国、广西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以及广西工匠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北海市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和北海工匠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五)协助市辖县区党委、市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党工委)和有关企业党委管理县(区)总工会、产业(系统、园区、开发区)工会及市总工会直管基层工会的领导干部。监督、检查本级机关和下属单位党员干部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全市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指导全市工会组织建设,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非公企业、新建企业、两新组织等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研究工会工作服务品牌化建设,推动网上工会工作。研究创新会员发展、联系职工、开展活动的方式,健全完善工会工作效果评价制度,联系和引导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负责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参与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社区网络化管理、平安创建。按照法定程序承担市人民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
(七)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举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举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工会对外联络工作,发展同各国工会的友好关系;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会的交流工作。
(八)承担北海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北海市总工会机关设8个部室。
办公室
(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工作的协调、督查和服务工作;负责综合反映全市工会工作和职工队伍的重要情况与动态;协调和督查各级工会和本级机关各部门、驻会产业(系统、园区、开发区)工会及下属单位工作部署与要求的落实;负责与全市人大代表中职工、工会工作者和政协工会界别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与全市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全委会委员、常务委员的联络工作和代表、委员提案的转办督办工作;承担市总工会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的文秘、档案、保密、机要、信息统计和保卫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市工会对外联络工作,承担工会出访组团和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市总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调查研究室
负责工人运动、工会工作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理论的研究工作;负责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和社会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市总工会确定的调研课题的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负责涉及职工和工会工作文献、情报、资料、刊物的研究和编发工作。
组织部
负责县(区)总工会、市各产业(系统、园区、开发区)工会、基层工会的换届改选及领导干部协管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体委员会议有关人事问题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市工会组织制度和工会领导体制、工会干部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负责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包括女职工组织建设),制订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指导基层工会队伍建设及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指导开展“职工之家”活动,承担全国、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的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先进职工之家的评选表彰工作;指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开展民主管理工作,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负责协同推进党工共建有关工作;指导县(区)工会与同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联席(联系)会议制度;负责联络、协调全市产业系统工会和垂直管理的产业工会工作;协调管理市总工会直管基层工会。
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
负责工会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制定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体工作政策;负责制定全市工会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负责劳动模范典型事迹的宣传;负责组织协调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宣传;负责工会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的思想状况;负责与新闻单位的联络和工会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全市工会新闻和职工文化体育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工会网上工作规划;组织开展网上工会工作,负责建设符合广大职工需求的网上职工之家;承担市总工会并指导各级工会门户网站和网络平台建设工作,做好网上引导、动员和服务职工群众工作;研究制定、监督落实工会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相关制度;培训管理工会网上工作队伍;与市有关部门及网络媒体沟通协调;统筹推进全市工会工作数据库建设管理。
权益保障部
(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参与有关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以及女职工合法权益特别是特殊权益政策的研究、拟定;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维护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指导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四季帮扶”等关爱活动;做好工会有关农民工的服务协调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对职工劳动福利事业有关制度的研究拟定和指导、协调工作;推动工会组织建立集体协商和监督保证机制,研究提出工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指导意见,推动建立产业(行业)的科学劳动标准,指导各级工会开展有关工作;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负责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参与对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推动各级工会参与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参与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日常工作。
劳动经济法律部
落实有关
劳动安全卫生、经济、科技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市工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参加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参加国家、自治区级和北海市新建生产性工程项目的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审查验收;指导各级工会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和职工技术创新、职工技能提升等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提高产业工人队伍素质;组织、指导各级工会参与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承担全国、全区、北海市劳动模范和全国、广西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以及广西工匠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北海市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和北海工匠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负责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工作的协调、督查和落实,建立与市有关部门会商机制;联系和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做好维稳和防范抵御工作;指导和承担工会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市总工会职工律师团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工作;负责市总工会信访工作。
财务和资产管理部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工会财会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制度,研究制定全市工会的
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制度;审核县(区)总工会、直接管理工会经费的市产业(系统、园区、开发区)工会及下属单位经费的预、决算,管理本级留成的工会经费;做好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职工劳动福利事业财务体制的拟订和财务工作的指导、监督;负责工会资产和市总工会机关行政经费的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全市工会企事业发展规划、计划,指导和推进全市工会企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负责全市工会企事业资产的宏观管理,研究制定工会资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工会资产管理和工会企事业理论研究,培训工会资产管理和工会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履行市总工会出资人代表机构职责,对市总工会本级企事业单位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事业发展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有关经费审查监督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指导全市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工作;负责对市总工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市各级工会财务预决算和经济活动的审计;负责对工会经费和各项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审查;负责市总工会机关领导干部、下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的离任审计;承担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现任领导
柳金红,广西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市总工会主席
王金吾,广西北海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陈国林,广西北海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莫祖兰,广西北海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邓双惠,广西北海市纪委驻市总工会纪检组组长、市总工会党组成员
邹才辉,广西北海市总工会副主席(兼职)
潘能强,广西北海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所获荣誉
2020年2月15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烟政府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