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国家税务局
北海市行政机关
北海市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由原北海市税务局分设而成立,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机构概况
下设13个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货物和劳务税科、所得税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征收管理科、财务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机关党办、离退休干部科),3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票证中心)和2个直属机构(稽查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下辖4个县区国税局(合浦县国税局、海城区国税局、银海区国税局、铁山港区国税局),共有干部职工530人,管辖全市各类纳税户19340户,其中内资企业4220户,外资企业216户,个体工商户14904户;主要负责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和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
北海市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12个,级别为正科级。
(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市局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查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组织协调系统安全管理和维稳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政策法规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查备案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督查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
(3)货物和劳务税科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抵扣凭证(海关完税凭证、货物运输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农产品收购凭证);负责增值税计税凭证的税控、稽核和审核检查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一窗式”比对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4)所得税科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5)收入核算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指导组织收入工作,分析检查税收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和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
(6)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7)征收管理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研究提出专业化征收管理和税收征管规程完善的建议;组织落实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金税工程的管理及推广应用工作。
(8)财务管理科
负责管理机关和本系统财务工作;拟定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政府采购等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预算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财务管理监督与审计工作。
(9)人事教育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科以下干部因私出国政审事项;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担系统普法工作。
(10)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本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情况;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11)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牵头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12)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
机关党办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统战工作;指导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作经验交流,协调本系统离退休干部活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三)承办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和北海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任领导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高则馨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梁仲通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农志军、苏平、龙光泓、冯作堂、崔宁晓、苏焕强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苏相日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陈怡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黄恩洪、王松涛
机构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直属机构
北海市国家税务局直属机构2个,分别是稽查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稽查局级别为副处级,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级别为正科级。
(1)稽查局
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检查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稽查、审理、执行工作;贯彻执行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举报案件的受理、转办或初查、检查;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负责与公安、检查、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作;负责对全市的检查计划、大要案件稽查、税收专项检查进行统筹管理。
北海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内设机构为7个(副科级),分别是: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和举报中心。
(2)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协助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领取的车辆购置税票证。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内设5个股,分别是:办公室、综合业务股、征收股、管理股、票证股。
事业单位
北海市国家税务局事业单位3个,级别为正科级。
(1)信息中心
组织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及实施;组织本系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运维;负责本系统应用软件开发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及实施;负责本系统数据集中处理及分析应用工作;负责制定和落实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负责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资金安排等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及相关信息系统推广应用的技术工作;承担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技术服务、技术支持、技术保障工作。
(2)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后勤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承担机关除计算机类设备以外的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工作;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检查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3)票证中心
承担税收票证(含车辆购置税票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税务登记证件的入库、保管、发送工作;协助编制税收票证的印制、发放计划,定期结报票证的收、发、存等工作。
税局实绩
——税收收入年年创新高。从1994年到2008年,北海市国税局连年超额完成北海市政府和自治区国税局下达的各项税收任务,累计组织税收收入94亿元(其中2008年组织税收收入10.78亿元,同比增收7976万元,增长7.91%),办理各项减免退税26.7亿元,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截止2009年,北海市99%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可以使用网上申报纳税,99.5%的税款通过税库行联网系统征收入库。
-——干部队伍素质不断增强。近年来,全市国税系统始终把干部队伍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取得了明显成效。有36人被自治区国税局和市国税局评为征管能手和稽查能手,有25人次立三等功。
——精神文明建设硕果累累
2009年1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税局地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站北路18号 ;邮政编码 536000
最新修订时间:2021-12-05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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