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官话
汉语方言
北方官话是指
汉语
官话方言
中的
北京官话
、
东北官话
、
胶辽官话
、
冀鲁官话
、
中原官话
和
兰银官话
总称,即除去
南方地区
的
江淮官话
和
西南官话
的所有
官话
总称。狭义上也单单指北京官话这一作为汉语
普通话
标准音
的原方言。
定义
北方官话是指官话的一部分,它并不是一个指代明确的词汇,它指∶
1(狭义).北京官话这一汉语普通话原型方言;
2(广义).北京官话、冀鲁官话、
东北官话
、
胶辽官话
四种传统北方分区方言;
3(广义).北京官话、东北官话、胶辽官话、冀鲁官话、
中原官话
和
兰银官话
,即官话除
南方地区
的
江淮官话
和
西南官话
之外的部分。
争议与取消
一些学者用“北方官话”来指代作为官方
标准语
的
北京官话
。这种说法并没有得到语言学界的公认。
在语言学上,过去有学者划分出“北方官话”这个分区,但从1980年代后期,此词汇已不在汉语方言学的著作中使用。
其他近义
官话
北方话
北方方言
现代汉语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08 13:00
条目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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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述
定义
争议与取消
其他近义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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