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
北京师范大学校内最高学术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简介如下,
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简介如下,
请见参考文献的第三节 学术组织与党政机构的相关内容:
第四十二条 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学校学术委员会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和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组成。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人选可由校长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也可以采取直接由全体委员选举的方式产生。委员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公开公正的遴选等民主选举程序确定。
学校学术委员会可根据学科建设、教师聘任、教学指导、科学研究、学术道德等事项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具体承担相关职责和学术事务;根据需要,在学院(部、系)设置或者按照学科领域设置学术分委员会,也可以委托基层学术组织承担相应职责。
学校学术委员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学术分委员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其章程开展工作。各专门委员会、学术分委员会向学校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参考资料
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12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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