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负责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依法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本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制定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政策,组织拟订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政策。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和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制度。
(五)负责本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六)贯彻执行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有关政策。负责本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政策。研究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等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的建立、服务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积分落户管理实施细则。贯彻执行外国人来京就业的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
(八)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委组织部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委组织部负责拟订本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招录、培训计划;负责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的进京审批;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等职责。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本区公务员招录工作的配合实施和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的进京审批;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拔、培养、管理等职责。
2.与区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全区社会保障卡的发放、运用和管理工作,区医保局负责制定社会保障卡在医疗保障方面使用管理的标准规范,并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做好管理工作。两部门应当建立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共享和政策衔接等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负责信息宣传、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密、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编制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负责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管理和综合分析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资源管理和共享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宏观决策、统计分析、系统建设和维护工作。综合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化建设。承担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负责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员聘用、教育培训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考核奖惩及申诉处理政策。贯彻落实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规定。负责本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监督工作。负责职称制度改革及职称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的指导实施工作。负责对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应试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统计分析工作。贯彻落实博士后工作政策、规划,负责本区博士后工作站的建立、服务和管理。负责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有关工作。负责知青安置遗留的有关工作。承担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及各系统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按法定程序办理区政府授权管理的领导人员任免手续。
(三)工资福利科
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及离休等有关政策;负责本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绩效工资的核定与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相关政策,负责管理和使用工作。
(四)就业促进科(失业保险科、农民工工作科)
组织拟订本区就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市级就业政策,研究拟定本区促进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本区就业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就业援助工作。贯彻执行失业保险政策和制度。研究拟定本区就业资金使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本区促进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考核评估、督促检查。负责就业失业监测和形势分析,建立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充分就业地区建设。贯彻执行本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
(五)职业能力建设科
贯彻执行本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负责拟订本区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本市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指导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
(六)劳动关系监察仲裁科(政策法规科)
贯彻执行本市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相关政策。落实工时、休息休假标准和相关政策。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和办法;贯彻执行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相关政策。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推进机关依法行政相关工作。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本单位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有关备案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内注册企业及外地企业在本区设置的分支机构申办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审批。负责行政区域内注册企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行政许可。负责本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许可备案报告和监督管理。拟定本区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职业培训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职业培训机构贯彻执行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定情况。负责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和制证工作。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负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指导协调本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政策措施。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协调有管辖争议的案件。负责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工作。
(七)养老工伤保险科
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执行工伤保险社会统筹政策。执行工伤预防、认定和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相关政策及管理办法。依据国家和北京市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康复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对本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康复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本区企业职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工作。负责本区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伤认定工作。贯彻执行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政策和规划;贯彻执行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企业年金政策和规划。负责各参保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核准工作。贯彻执行本市农转非人员、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规划、标准。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统筹、养老保险金支付的具体政策。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拟定本区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政策和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本区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及福利养老金支付的具体政策。
(八)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贯彻落实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受理投诉举报,组织相关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审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保险基金使用单位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情况。
(九)综合财务科
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对本系统财务人员进行培训。(非对外服务窗口)
(十)人事科
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统战、外事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非对外服务窗口)
(十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
机关纪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二)工会、妇联、团委
健全工会、妇联、体协、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并开展经常性活动;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基层单位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负责全局体育工作;负责全局女工、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团务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非对外服务窗口)。
人员编制
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52名(含纪检、监察专项编制)。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5名;科级领导职数21名。
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0名。
获得荣誉
2017年11月,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得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
2021年3月15日,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被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授予“北京市扶贫协作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6月,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党总支被中共北京市委授予“北京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现任领导
王海松,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