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北京市通州区政府工作部门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是通州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民政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本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
(三)拟订本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工作。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落实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政策,实施相关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法规、标准和规划。
(五)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联系街道办事处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统筹推进本区城乡社区建设,落实城乡社区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办法。
(七)落实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八)落实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九)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负责本区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各乡镇街道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社会工作人才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区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本区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本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与区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享受医疗救助人员的身份认定工作,区医保局负责落实上级医疗救助政策,制定区级医疗救助政策并组织实施。
职能科室
综合办公室
(1) 负责本机关党务、政务工作;
(2) 负责本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和信息、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及组织、劳资、人事管理工作;
(3) 负责民政系统法制工作和干部培训、职称评定及考核、任免、调配等工作;
(4) 负责局系统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5) 负责调研报告、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工作;
(6) 负责文秘、文件收发、档案管理、信访、提案和局系统交通安全及车辆管理工作;
(7) 负责局机关的实物管理、绿化、卫生、节水工作;
(8) 负责地退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9) 组织协调局属各科室和局直属单位的工作。
优抚科
(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办公室)
(1) 负责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和病故军人家属的优待抚恤工作;
(2) 负责革命伤残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民兵、民工评残材料的审定和优待工作;
(3) 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现役军人及其家属的优待工作,保障优待政策的落实;
(4) 参与制定双拥工作实施办法,协助检查双拥工作落实情况;
(5) 负责对优待抚恤对象的医疗减免、孤老优抚对象的入院审批和光荣院的协调工作;
(6) 负责指导本区烈士建筑物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7) 负责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日常工作;
(8) 落实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政策;
(9) 负责对见义勇为人员的确认、奖励和保护工作。
社会救济与福利科
(1) 负责本区城乡社会救济工作和本区查灾、核灾、报灾、救灾工作;
(2) 负责落实农村五保户供养、社会困难户定期(临时)救济和农村扶贫工作;
(3) 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4) 建立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5) 指导农村敬老院工作,协调福利院工作;
(6) 负责扶贫济困等社会救助活动,拨发救灾物资。
社区工作办公室
(1) 负责协调指导本区社区建设工作;
(2) 指导本区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扶持社区服务业的发展;
(3) 指导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建设;
(4) 指导社区组织干部培训工作。
民政科
(行政区划办公室)
(1) 负责本区行政区划、地名变更的有关工作;
(2) 指导街、镇(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
(3) 指导村民居委会、居民委员会干部培训工作。
婚姻登记管理办公室
(1) 负责本区内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2) 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3) 婚姻登记员培训工作。
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负责本区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的接收、安置和培训工作。
综合执法科
负责本局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殡葬工作;
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1) 负责本区社会团体的登记、审批、监督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
(2) 本区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会团体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的查处工作;
(3) 负责本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
(4)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查处工作。
计划财务科
(1) 负责民政事业经费和行政经费的管理工作;
(2) 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经营服务活动;
(3) 参与管理机关国有资产;
(4) 制定并监督实施财务管理办法;
(5) 检查、监督民政事业经费使用情况。
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
(1)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民族、宗教、侨务工作的政策法规;
(2) 维护少数民族、宗教团体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3) 监督管理各类清真饮食、副食网点,执行民族政策;
(4) 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打击非法宗教活动,防止敌对势力渗透;
(5) 解决民族、宗教、侨务纠纷;
(6) 协助有关部门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教育事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考核、培养和使用工作;
(7) 接受、监督和管理华侨、华人的捐赠工作。
本单位另设有工会、纪检、监察等相关内部机构。
现任领导
张全启:区民政局局长
于立东:区委社会工委书记
李宗秀:区委社会工委副书记
王 彤:工委委员、副局长
王章兴:工委委员、副局长
周庭桂:工委委员、副局长
赵海燕:工委委员、副局长
姜海龙:副局长
吴立华:工会主席
获得荣誉
2020年4月,获得“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参考资料
机构职责.北京通州政府.
科室设置.通州民政信息网.
领导介绍.北京通州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01 18:39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