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美疆助学基金会
北京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非公募基金会
北京市美疆助学基金会成立于2005年9月2日,上级主管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是在北京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非公募基金会
发展情况
截止到2010年底,北京市美疆助学基金会累计接受社会捐赠4,722.76万元,其中:接受捐款4,453.59万元,接受捐物269.17万元;正在资助的贫困学生10,765人,累计资助贫困学生36,283年人次。六年来,基金会的总支出1,380.89万元,其中:公益事业累计支出1,344.68万元;管理费用累计支出36.21万元,仅占总支出的2.62%。
成立以来,美疆基金会秉承“传递善心,播种希望”的基本宗旨,在新疆、甘肃、青海、西藏、四川、北京、福建等省市自治区开展了对口资助班、早餐工程、营养工程、美疆助学金、美疆图书角等一系列助学项目,资助的学生有维吾尔族柯尔克孜族、藏族、汉族、畲族。
美疆基金会开展的助学扶贫公益事业取得了热烈的社会反响,特别是在边疆地区开办的对口亲情班,增强了汉族与少数民族家庭的联系,为加强民族团结,打击分裂破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央电视台、新华社、新疆日报、少年儿童报等多家媒体对基金会的助学事迹做了报道,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张庆黎、甘肃省委书记陆浩、青海省委书记强卫等均为基金会题词,对基金会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民政局联合发文,自2008年起(含2008年),我基金会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企业向我基金会捐赠的款项,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向我基金会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2009年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人事局授予王小梅理事长“北京市社团系统先进个人”的称号。
2010年10月,在北京市民政局组织的北京市社会组织评估中,基金会被评为4A级社会组织。
展望未来
未来,北京市美疆助学基金会将继续加强管理,勤俭运行,坚持以对口亲情资助方式为主导的资助模式,加大募捐力度,充分尊重资助人的意愿,设立专项资助,提供履行社会责任的畅通渠道,做好做实公益助学项目,确保善款真正用到最需要的学生身上。
所获荣誉
2021年11月,该组织被评为3A级社会组织。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28 12:11
目录
概述
发展情况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