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美疆助学基金会成立于2005年9月2日,上级主管单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是在
北京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
非公募基金会。
截止到2010年底,北京市美疆助学基金会累计接受社会捐赠4,722.76万元,其中:接受捐款4,453.59万元,接受捐物269.17万元;正在资助的贫困学生10,765人,累计资助贫困学生36,283年人次。六年来,基金会的总支出1,380.89万元,其中:公益事业累计支出1,344.68万元;管理费用累计支出36.21万元,仅占总支出的2.62%。
成立以来,美疆基金会秉承“传递善心,播种希望”的基本宗旨,在新疆、甘肃、青海、西藏、四川、北京、福建等省市自治区开展了对口资助班、早餐工程、营养工程、美疆助学金、美疆图书角等一系列助学项目,资助的学生有
维吾尔族、
柯尔克孜族、藏族、汉族、畲族。
美疆基金会开展的助学扶贫公益事业取得了热烈的社会反响,特别是在边疆地区开办的对口亲情班,增强了汉族与少数民族家庭的联系,为加强民族团结,打击分裂破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央电视台、新华社、新疆日报、少年儿童报等多家媒体对基金会的助学事迹做了报道,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张庆黎、甘肃省委书记陆浩、青海省委书记强卫等均为基金会题词,对基金会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民政局联合发文,自2008年起(含2008年),我基金会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企业向我基金会捐赠的款项,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向我基金会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2009年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人事局授予王小梅理事长“北京市社团系统先进个人”的称号。
未来,北京市美疆助学基金会将继续加强管理,勤俭运行,坚持以对口亲情资助方式为主导的资助模式,加大募捐力度,充分尊重资助人的意愿,设立专项资助,提供履行社会责任的畅通渠道,做好做实公益助学项目,确保善款真正用到最需要的学生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