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
2020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方案
5月1日起,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正式实施。为配合《条例》的实施,北京市还印发了《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以及四个实施办法。
行动方案
明确责任主体,刚柔并济是特色
“北京市十分强调机关单位的带头作用,尤其是在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和收集方面。”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作为国家的政治、文化中心,分布着大量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军队等,新规极力促使这些机关单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社会上带起一股垃圾分类新风。
再者,“新《条例》强化了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约束,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是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对于不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城管执法部门可处以罚款。”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杨宏山表示。
新《条例》指出,对未按规定分类的单位进行1000—10万元金额不等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予违规且不听劝阻的个人书面警告,再次违规处50—200元罚款。
在分类标准上,北京的四分法与上海等城市(上海四分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也有所不同。刘建国解释说,北京垃圾分类桶的标识、颜色和分类名称都与国家规范一致,垃圾运输车的颜色也与垃圾桶的类别相对应,以便于社会监督,从一定程度上减少“先分后混”的现象。
值得强调的是,北京市还要求各级各部门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用好联席会议平台,成立工作专班,形成工作合力,为生活垃圾分类新规实施保驾护航。
各辖区提前部署,因地制宜制定行动方案
各区在新《条例》的大框架下,根据人口分布、基础设施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制定行动方案。例如,海淀区、朝阳区面积大、人口多,产生的生活垃圾总量也多,现阶段辖区内的后端处理设施相对全面和系统化,因此在制定行动方案时会兼顾垃圾分类全流程的监督管理。
朝阳区要求区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4月15日前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为保障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环节顺利衔接,实现垃圾分类全流程闭环管理,朝阳区正在加快推进各类环卫设施建设、计量称重改造和精细化管理系统搭建等工作。
重点服务防疫大局,新规推行任重道远
“垃圾分类工作面临着两方面挑战,一是可回收物再利用,二是厨余垃圾精准分离。”在杨宏山看来,前者北京市总体相对不错,这归功于较大规模的拾荒群体,包括拾荒者,废品收购、经营者等。至于后者,厨余垃圾含有极高的水分与有机物,易腐坏,易滋生细菌,还容易污染可回收物,故厨余垃圾的精准分类不论在哪个城市都是个挑战。
“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市政府需找准抓手,促使各区和街道落实属地责任。对生活垃圾减量化进行考评,是一个重要指标。生活垃圾减量化的前提是做好分类管理,实现可回收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杨宏山提出,“将生活垃圾减量化作为考评指标,有利于更精准地调动各区积极性,促使各街区、社区推进治理创新,形成各具特色的监督管理模式。”
“未来还可借鉴发达国家对生活垃圾收集实行收费的政策,推进我国垃圾分类企业化运作,提升可持续性。”杨宏山表示,考察国外城市垃圾分类管理,一条通行做法是对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实行收费政策,对不可回收的生活垃圾按容量收费,可供我国借鉴,未来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有必要引入经济手段。
行动优势
不强制撤筒破袋,其他垃圾“容错性”高
北京垃圾分类5月1日实施 “柔性”政策循序推进
“现阶段应统筹做好防疫工作和垃圾分类工作,在不影响防疫大局的情况下,有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把防疫工作形成的社区精细化管理和居民的规则意识、卫生习惯等转化为推进垃圾分类的优势。”
最新修订时间:2022-08-26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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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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