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北京市怀柔区园林绿化局隶属于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市、区关于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相关政策、规划、计划、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本区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修复、城乡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工作。组织实施园林绿化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防沙治沙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草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林业和湿地生态补偿工作。
(三)负责本区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四)组织制定本区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落实公园、绿地、森林、湿地和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落实林业产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负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区(含)以上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区公园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公园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公园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园、绿地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负责森林城市建设工作。
(六)负责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
(七)负责监督管理本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水利风景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承担世界自然遗产申报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八)负责推进本区园林绿化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九)研究提出本区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负责林果、花卉、蜂蚕、森林资源利用等行业管理。负责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十)组织、指导本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发展。组织开展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一)依法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负责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十二)配合落实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怀柔区应急管理局,以本区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三)拟订本区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相关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负责园林绿化信息化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林业碳汇工作。协助市局做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工作。负责园林绿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承担本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园林绿化局要切实加大本区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_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密、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组织有关地方志、年鉴的编纂工作。承担园林绿化项目及相关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承担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等工作。承担有关财务统计工作。依法承担本区园林绿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绿化科。组织编制本区绿化美化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绿化工作和对外交流及相关联络工作。协调开展绿化美化宣传。组织开展本区绿化美化和义务植树工作。组织本区公益性绿地、林地和树木的认建认养工作。承担纪念林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绿化美化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群众性绿化美化创建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承担苗圃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本区国有林场、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承担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园林科。负责本区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实施工作。组织开展绿地资源调查和评估。负责城镇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和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指导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工作。承担直属绿地的管理工作。承担本区公园的行业管理。监督、管理本区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北京市怀柔区汤河口木材检查站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对木材运输进行检查、监督、管理,对运输的森林植物、野生动物进行检查。
(四)政工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党组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五)北京市怀柔区北台上林场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所辖区域国有林的健康经营、林木资源管理。负责所辖区域的植树造林、森林抚育、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承担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工作,从事科技研究工作。负责实施国有林场发展规划,开展多种经营。
(六)北京市怀柔区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组织开展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突发应急防治。负责补充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名单的管理。负责有害生物防治新技术试验、示范、研究与推广工作。
(七)北京市怀柔区种苗管理站的主要职责是:承担本区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落实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相关政策,指导种质资源库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推广林木种子、草种和先进育苗、育种技术,培训技术人员,提供相关信息等服务。
(八)北京市怀柔区园林绿化局森林火险防治中心的主要职责是:配合落实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九)北京市怀柔区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站的主要职责是: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指导、监督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繁育工作。组织开展湿地保护体系的建设、管理和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承担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监督管理本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具体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十)北京市怀柔区园林绿化局林业改革发展中心(北京市怀柔区国有和集体林场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指导本区林业改革和林业发展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针政策的落实。组织拟订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发展林下经济,发展林业特色产业,促进农村、农民致富。落实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政策,监督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的执行情况。做好林权权益保护、合同管理、林地承包合同纠纷调处工作。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指导本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国有林场造林营林、资源保护等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促进国有林场发展的政策。负责本区新型集体林场建设,研究制定新型林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一)北京市怀柔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北京市怀柔区公园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所属公园、绿地单位景观保护、绿化养护、古树名木保护、水体景观维护和花卉环境布置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所属公园、绿地防汛抢险、防火和有害生物入侵防范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公园服务设施使用管理、园容卫生保洁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承担所属公园的举办活动和展览展陈等使用监管工作。负责公园、绿地所需乡土植物试验繁育、成果示范推广应用工作。开展公园精神文明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
(十二)各镇乡林业站的主要职责是: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和法制意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森林资源消长变化及采伐、征占用地的管理、林木林地权属管理、调处林权纠纷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配合镇乡政府做好护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生态公益林管护的技术指导和村级林务员、生态护林员的培训、考核与管理。协助镇乡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乡村种苗培育、造林绿化、林木抚育等林业生产建设。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学校、村镇的绿化美化的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林果实用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应用工作。配合镇乡政府开展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
(十三)北京市怀柔区板栗技术试验与推广站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板栗生态环境的修复与改良工作。负责全区古板栗树资源的保护。组织开展古板栗树资源调查、评估、修复,乡土实生板栗树建档、保护、选育等工作。承建完善怀柔板栗良种资源库。组织开展板栗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技术培训等工作。负责组织在全区开展有机板栗生产示范园的建设。承担板栗林下经济研发等。
(十四)北京市怀柔区园林绿化局法律与宣传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区园林绿化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公布、解释、报送备案、清理、评估等工作,承办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合同审查工作。承担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负责园林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宣传工作。牵头负责有关保护森林、草原、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地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宣传工作。具体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十五)北京市怀柔区林业资源监测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森林资源、绿地资源、湿地资源和沙化土地等园林绿化资源专业调查、动态监测及统计分析。开展造林绿化工程和林木采伐工程核查,林业资产评估和绿化资源损失鉴定。配合开展园林绿化发展总体规划和各类专业规划编制,参与各种林业建设工程、各种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实施中幼林抚育规划设计及具体实施工作。
(十六)北京市怀柔区林业工作站(北京市怀柔区食用林产品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区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管理。承担本区林业科技推广和园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组织、指导果树、花卉、蜂蚕等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技术培训等工作。负责本区食用林产品(含林果、蚕蜂、花卉)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及监测,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发布,食用林产品安全生产技术推广,本区无公害食用林产品产地、产品认定管理。负责北部山区的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技术指导、验收及林业新技术推广。负责山区造林工程的后期养护、管理等工作。具体承担乡镇林业站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十七)北京市怀柔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怀柔分站、北京市怀柔区园林绿化局安全监督管理事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市、区有关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区域内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和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家融资的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参与区域内园林绿化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负责受理区域内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问题投诉的处理、协调工作。承担全局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区域内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审核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区域内已有园林绿化施工资质企业的信息收集工作。承担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涉及怀柔区的工作。负责组织全局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应急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发布等工作。承担全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八)北京市怀柔区平原造林管护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目标任务和相关措施。制定设计方案,承办项目的相关手续,组织实施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全面负责平原造林工程的后期养护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编制养护计划和养护方案,进行检查监督、考核评比。
(十九)北京市怀柔区喇叭沟门林场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所辖区域国有林的健康经营、林木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所辖区域的植树造林、森林抚育、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承担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工作,从事科技研究工作。负责实施国有林场发展规划,开展多种经营。
所获荣誉
2019年8月,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表彰为“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集体”。
2020年5月,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首都绿化委员会授予首都绿化美化花园式单位。
参考资料
简介.怀柔区政府.
主要职责.怀柔区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30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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