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本辖区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负责保障本辖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危旧房改造的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棚户区改造政策。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房源分配的协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推进本辖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订本辖区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指导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出售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辖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许可。负责已办理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工地绿色施工和扬尘治理。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区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五)负责本辖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工作。负责建筑市场行为监督管理,负责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
(六)负责指导本辖区村镇建筑工程建设工作。负责村镇建筑工程建设的技术服务。组织指导农村危房改造、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作。
(七)负责促进本辖区建筑节能工作。负责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工程建设标志准。负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辖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工作。研究拟订房地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九)负责本辖区房屋管理工作。负责物业行业的监督指导。负责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协调有关房屋防汛工作。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督促、协调私房等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房屋征收拆迁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当进一步强化住房保障职能,加快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
(十三)与区交通局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有关职责分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交通枢纽场站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区交通局负责交通枢纽场站建设项目的组织推进工作。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_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负责信息、维稳综治、信访、非紧急救助热线协调办理、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信息公开、机关安全生产、政务服务、对外宣传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督查工作;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负责协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
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资产管理
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
(二)政工科。负责党组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纪检、思想政治建设、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双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培训教育、外事、人事劳资、干部档案、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三)建设市场管理科。负责职责范围内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监管、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管、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统筹协调竣工联合验收;负责绿色施工监管、施工现场防汛、建设工程突发事故预防处置及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及职业注册管理。负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管理,推进混凝士搅拌站绿色生产;负责推进军民融合发展。
(四)房屋市场管理科。负责拟订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政策,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信用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核、现房销售备案和期房、现房网签合同备案;负责存量房屋交易相关工作;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监管;负责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负责房产实测绘成果审核、档案管理;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管、项目合同备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监管,落实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协调指导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负责村镇建筑工程建设的指导、技术服务、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指导新型抗震节能民居示范工程建设、既有农宅抗震节能改造、传统村落建设;负责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监管,指导危险房屋排险解危及抗震加固,协调有关房屋防汛工作;负责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的综合管理;协调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
(五)征收和拆迁管理科。负责房屋征收项目暂停事项公告,中介服务机构选定;负责被征收房屋权属调查登记、公示。负责征补方案编制、论证、意见征询与修改公示;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征收补偿工作;负责拟订拆迁补偿政策与标准,审核备案拆迁补偿实施方案,审定棚改补偿方案;负责拆迁暂停事项的办理,核发拆迁许可证。负责拆迁现场及拆迁补偿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受理拆迁纠纷裁决与申请强制执行。
(六)住房保障和改革办公室。负责拟订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指导住房保障政策的落实情况;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的对外宣传、舆情应对、信息公开;负责直管公房管理的监督指导;负责公有住房出售、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指导住房资金的归集和使用;负责督促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
事业单位
(一)房屋租赁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承担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方面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参与房地产经纪活动监督管理方面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二)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村镇工程建设的指导和技术服务;研究制定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指导新型抗震节能居民示范工程建设和既有农宅抗震节能改造工作;负责本辖区农村建筑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物业管理指导中心。负责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房屋设备使用的管理;协调城镇房屋防汛工作。
(四)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业,负责本辖区房地产市场信息网格管理系统和房地产有形市场的建设;负责房地产交易纠纷的调解。
(五)房屋安全设备管理办公室。负责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的综合管理工作。
(六)房屋安全鉴定站。负责本辖区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开展鉴定业务,评定完损等级;组织对本辖区危险房屋的调查、统计、监控。组织对本辖区和房屋抗震的管理。
(七)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管理、市场准入管理;规范建材产品使用市场,指导发展散装水泥、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八)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指导本辖区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负责本辖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负责本辖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负责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备案和合同备案工作。
(九)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办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注册;制定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监督施工现场工程建设质量行为;检查工程实体质量;负责质量投诉和四级以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工程建设监理的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对竣工验收合格工程进行备案等。
(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的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对本辖区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市场行为的管理,监督检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生产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负责对本辖区工程建设生产中的违章指挥、违法作业和施工安全隐患举报的受理和处理;负责对本辖区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十一)重点工程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可行性研究、土地预审、环境评价、水土保持报告、防洪影响评价、地质勘察、工程立项等政府部门审批的申报工作。负责北大街改扩建、北大街三期、兴盛路等重点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二)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负责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征地拆迁、施工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投标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的实施计划、组织协调、综合调度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负责办理产权移交、权属登记等工作。负责京通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的征地拆迁和建设协调管理工作,111国道一期、二期工程、乡村公路相关遗留问题。
(十三)重点工程预决算中心。负责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决算的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的内部审计、稽查工作。
(十四)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重大项目建设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负责进厅事项即办件的办理以及承诺件的受理、制证、告知工作。
(十五)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根据怀柔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委托,承担本辖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实施工作。
(十六)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承担本辖区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及复核、租金补贴审核及发放、房源筹集、分配及使用监督管理、房屋再上市交易、推出管理住房保障信息、档案管理等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的全面维修管理。综合管理科。负责指导本辖区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工作;承担本辖区保障性住房数据综合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管理本辖区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家庭的信息数据工作;负责本辖区业务工作的档案整理;指导、监督检查各街乡镇的住房保障档案的档案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中心日常行政办公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动态信息发布和报送工作;负责中心公文处理、文书档案、人事、财务、工会等行政管理工作。建设协调管理科。负责组织通过建设、收购、趸租等多种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工作;负责落实本区县本年度保障房建设计划;参与协调保障性住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等工作,督促工程按时开竣工;按规定管理保障房工程项目档案;负责收购、趸租各类保障性往房,签订各类协议;统筹全区各类保障性住房的房源,建立管理台帐;统计保障性住房日常进度、投资、手续等各项报表并及时上报;承担所属业务的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审核分配科。负责本辖区住房保障和租金补贴申请家庭资格审核和年度复核工作;组织本辖区保障性住房公开摇号分配工作;监督、指导、检查街道、镇乡审核窗口开展资格审核、房源分配登记及审核窗口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资格审核、配租配售相关政策咨询工作;按要求归档申请家庭、分配环节的相关档案;组织区、街乡镇工作人员政策培训;承担所属业务的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申请家庭资格的举报核查工作。使用监督管理科。负责入住家庭的违规行为查处、资格动态监管,组织退出等工作;监督保障性住房社区租务管理和物业管理工作,协调社区的社会化服务和管理;督促、指导检查开发企业和产权单位办理的选房入住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同级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产权单位的运营管理;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维护修缮政策,并组织产权单位实施;负责出售型保障房的再上市相关工作;维护保障性住房存量房交易平台,对保障房再上市交易、回购具体实施;承担所属业务的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的全面维修管理。资金管理科。负责协调保障性住房财政资金使用;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补贴资金的日常新增、变更、终止发放管理;负责本辖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周边市场租金测定工作;负责租赁合同签订及备案工作;负责租金补贴家庭的档案管理工作;统计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租金收缴情况;承担所属业务的数据统计分析工作。保障房服务站。家庭的资格复核、房屋使用监督管理、协调保障性住房小区社会化服务与管理、违规调查处理及推出、监督指导检查房屋产权单位等工作。
所获荣誉
2022年4月,北京市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团被表彰为“北京市五四红旗团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