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知识,积极有效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管理。
简介
北京市怀柔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构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知识,积极有效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管理。
(二)研究拟定和实施本区中、长期人口生育规划和计划生育年度计划,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本区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三)加强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四)增加人口研究并提出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促进生殖健康事业发展。
(五)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制定实现目标的实施细则和保障措施,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定期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负责拟定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奖惩兑现的意见。
(六)依法负责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组织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避孕药具使用的规范;组织计划生育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的推广和应用;对计划生育技术、药具发放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提高人口素质和预防艾滋病工作,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
(七)编报本区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做好节育手术经费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区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各镇乡、各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指导。
(九)负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信访工作,负责《生育服务证》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审批二胎生育计划,负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负责计划生育信息和反馈工作。
(十)负责本区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课题以及相关综合治理重大问题的研究。负责本区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一)参与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负责有关重要文稿的起草,指导和协调本系统有关调查研究方面的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机构设置
1、政办室
政办室职责:负责党建、思想政治、精神文明、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信息、督查工作;负责委机关财务,镇、乡计划生育手术费、术后治疗费、社会抚养费、《条例》的奖励、落实;负责文印、档案、车辆管理、工会、老干部、妇联、统战、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卫生、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计算机的维护、使用、管理、开发及业务工作 ;负责外事接待工作。
2、业务科
业务科职责:负责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课题战略性、前瞻性研究,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负责人口总量、结构、出生和死亡、迁移等人口变动和发展趋势的中、长期预测工作;负责育龄妇女人口统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估;负责再生育申请资料的审核、审批工作,对再生育审批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管理与发放;指导、监督、检查有关计划生育生育政策、奖励政策、收费与处罚政策的落实等;承接本系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应诉代理工作,组织计划生育行政收费与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接待、登记与查处工作, 承接区委、区政府、市人口计生委交办的信访查处与调研工作。
3、宣传站
宣传站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大型宣传活动;侧重抓好电台专题节目及电视台专题、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完成宣传橱窗设计、制作工作;负责信息、稿件、《怀柔报》专题等文字材料的编审工作;负责基础知识教育工作;负责科普宣传工作;负责电视新闻、专题采访报送工作;负责电台计生专题广播的材料准备工作;负责声、像器材的保管、使用及维修工作;负责大型计生宣传活动的总结;负责《信息专刊》工作,完成向上级部门信息报送任务及稿件投送;负责宣传品发放及进村入户工作;完成领导及科长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4、协会
5、服务中心
认真贯彻执行“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办站方针,围绕生育、节育、 不育,开展生殖健康咨询、宣传教育和生殖保健技术服务,推广应用计划生育新技术,和医疗保健机构共同做好本地区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为:
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做好生殖健康、生殖保健、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晚婚晚育及避孕节育的科普宣传、教育咨询和指导工作;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组织开展人流、放环、取环、放取皮埋等各项计划生育手术并做好术后的咨询、随访工作;深入基层进行生殖保健检查,为广大育龄妇女落实节育避孕措施提供优质服务和生殖保健咨询服务。指导乡、镇、村做好孕前管理;参加计划生育新技术推广、科研课题的研究。配合国家计生委科研所和市科技处实施、推广新技术、新方法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生殖保健技术服务;认真做好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保健检查、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工作;开展遗传与优生的技术咨询工作。协助二胎审批小组负责医疗技术方面的联系和协调工作。组织有关方面对病残儿及成人伤残进行鉴定,参加二胎小组的审批工作;与卫生部门共同做好节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的诊断治疗及管理工作;配合委机关和其它科室搞好各项活动及优质服务“三下乡”活动。
6、药具站
药具站职责:负责完成全区药具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上级药具管理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完成市站交办的药具管理工作任务;为领导对药具管理工作进行科学决策、组织实施当好参谋;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制定《药具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并对基层药具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培训、考核;负责做好药具计划编制,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做好基层药具计划发放和零售网点的供应、结帐工作;负责微机使用和乡镇药具管理系统软件培训、指导工作;负责做好药具仓储、质量检查、调拨管理工作;负责药具工作大事记及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负责上报市站信息及乡镇信息收集、汇总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及其它工作。
7、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心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心职责:负责全区外地来京人员的计划生育宣传,使其了解、掌握、遵守《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制定外来人口、人户分离人口计划生育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基层开展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的实施,并进行检查、考核、分析和评估;负责流动人口、人户分离人口成年育龄妇女情况的登录、统计、交流、上报工作。负责流动人口出生监测工作。接受市人口计生委、区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外来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8、青少中心
充分发挥我区青少年健康教育中心的引领示范作用,为全区广大青少年提供优质服务,为全区青少年健康教育联动部门提供平台,实现最大限度的资源共享。中心开展青少年个体及家庭的青春健康咨询和青春健康调试、家庭发展指导和面向青少年、家长的团体培训服务,同时开展青春科普展览活动;负责组织镇乡(街道)、村(居)和学校的青少年健康教育志愿者的师资培训,指导志愿者在基层开展青少年健康教育活动。发挥中心优势,为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者、志愿者和看护人举办培训;提供服务平台,整合全区资源定期开展早教活动。此外,中心还负责仪器设备维护、青少中心网站管理及外事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