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02号),设置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简称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是负责办理法制工作事务的市政府直属机构。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中紧迫性、重要性问题涉及的政府法制工作的职责。加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市政府系统立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职责,强化在职责权限范围内为中央在京单位服务的职责。市政府法制办内设6个处,机关行政编制为32名。
职能调整
(一)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中紧迫性、重要性问题涉及的政府法制工作的职责。
(二)加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市政府系统立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职责。
(三)加强本市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和行政复议制度建设的工作职责。
(四)强化在职责权限范围内为中央在京单位服务的职责。
将编制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组织督促实施的职能,交给有关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市政府法制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统一规划市政府的立法工作,组织编制市政府制定行政规章和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的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本市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开展法制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依法行政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负责为市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研究提出本市贯彻实施国家重要法律、法规的方案或意见;研究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四)负责审核市政府工作部门报送市政府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规章的立法解释和地方性法规规定由市政府负责的应用性解释工作;承办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五)负责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
(六)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争议事项;组织承办市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和市政府决定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负责本市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统计工作。
(七)办理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措施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八)负责本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调市政府部门之间在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争议。
(九)负责指导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开展法制工作;组织、指导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制建设。
(十)负责市政府规章公布事项;承办市政府规章的清理和编纂工作;编辑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汇编;组织翻译、审定市政府规章外文译本。
(十一)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交流,负责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数据库的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对外法制业务交流活动。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法制办内设6个处。
秘书处
(人事处)
负责本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和档案、信访、保密、接待联络等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组织有关法制干部培训;负责本机关的党务、人事、外事、老干部、工会、后勤等工作。
法制一处
负责发展计划、工业、商业、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外经贸、审计、税收、统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水利、农业、林业、旅游、经济体制改革、信息化、物价、粮食、乡镇企业、金融、海关、商检、烟草专卖等方面的法制工作。
法制二处
负责教育、科技、公安、国家安全、监察、民政、司法、保密、人事、机构编制、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体育、中医管理、档案、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制工作。
法制三处
负责民族宗教、城市规划、建设、市政管理、国土资源和房屋、交通、环保、园林、外事、人防、邮政、电信等方面的法制工作。
监督指导处
(综合处)
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研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执法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协调市政府工作部门之间在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矛盾和争议;组织、指导市政府法制机构和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建设;北京承办市政府交办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和市政府决定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办理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措施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
复议处
负责承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对行政复议案件中涉及的政府文件合法性与否进行审查;组织承办市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争议;负责对区县、市有关部门备案的重大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审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审查意见;研究实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执法中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人员编制
市政府法制办机关行政编制为3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处级领导职数14名。
下属单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信息中心(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制研究中心)
工作职责:
承担市政府法制办信息化相关工作,建设和维护办公网络系统、门户网站以及市政府法规、规章数据库;承担相关新闻发布、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市政府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编纂及外文文本的编译工作;开展行政法制理论和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及相关业务交流。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中心文秘、档案、安全保密、财务、会务等行政工作;承担市政府法制办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化科:承担全市政府法制信息化网络系统建设,组织落实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化规划的相关任务;负责市政府法制办办公网络系统、门户网站及法规、规章数据库的规划建设、信息安全和运行维护工作;承担市政府法制办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室:承担政府法制理论和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及相关业务交流,负责研究课题的管理;组织编译、审定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外文文本及汇编编辑工作;承担市政府法制办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科:承办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重要规章及市政府法制办的新闻发布、信息公开和依法行政宣传工作;负责政府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政府规章自由索取工作;负责编辑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汇编及《法治政府建设》;联系法学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工作;承担市政府法制办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心领导:
主任由李富莹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凌佩利和吴苗林同志兼任。
领导信息
周继东
职务:党组书记
领导简介:1953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硕士。
分管工作:主持党组工作。分管人事处。
刘振刚
职务:党组副书记、主任
领导简介:1962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硕士。
分管工作:负责全面行政工作,负责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市政府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分管秘书处、综合处、规范性文件审查处。
李灵雁
职务:党组成员、副主任,兼任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领导简介:1958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
分管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和全市行政复议、应诉、调解指导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的日常工作。分管复议案件办理一处、复议案件办理二处(复议立案审查处、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复议应诉调解指导处。
王荣梅
职务:党组成员、副主任
领导简介:1964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公共管理硕士。
分管工作:负责教科文卫、公安、民政和城建城管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指导相关委、办、局的法制工作。分管法制二处、法制三处。
李富莹
职务: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兼任市政府法制办信息中心(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主任。
领导简介:1968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分管工作:负责综合经济方面的立法工作,指导相关委、办、局的法制工作;负责立法综合工作和与市人大有关部门的协调;负责组织法制建设方面的课题研究、法规规章文本编纂和外文编译等工作;负责政府法制宣传、对外业务交流合作等工作。分管法制一处、信息中心业务工作。
董春江
职务:党组成员、副主任
领导简介:1968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分管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工作以及联系、指导区县政府法制工作。分管执法监督指导处。
王宝金
职务: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兼任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简介:1964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经济管理专业。
分管工作:协助刘振刚同志负责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分管综合处。
孟宪辉
职务: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兼任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工会主席。
领导简介:1954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国民经济管理专业。
分管工作:协助周继东同志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群团工作。分管机关党委、纪委。
魏力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级高级法律专务,北京市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
领导简介:1965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硕士。
分管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专项法律事务;协助周继东同志负责组织人事、外事等工作,协助刘振刚同志负责文秘、行政工作。协助分管秘书处、人事处,分管信息中心行政、人事工作。
张岩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级高级法律专务,市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
领导简介:1970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
分管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专项法律事务;协助刘振刚同志负责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市政府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助分管规范性文件审查处。
鲁安东
职务:副巡视员,兼任执法监督指导处处长。
领导简介:1955年5月出生,朝鲜族,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法律专业。
分管工作:协助董春江同志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工作以及联系、指导区县政府法制工作。
参考资料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职责.北京市政府法制办 .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3 19:35
目录
概述
职能调整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