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经市编办2005年5月批准成立,负责管理本市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人事管理工作;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承办流动人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作;承担公共人事人才信息化建设工作,为用人单位及流动人员提供公共人事人才
服务等工作。
简介
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为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8科1室:办公室、业务发展科、运行保障科、宣传培训科、综合服务科、档案服务科、档案管理科、社会保险科、住房公积金归集科。
中心职责
(一)制定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监督实施。
(二)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实施推广和运行管理。
(三)负责制定本市流动人员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
(四)指导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开展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制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业务流程及数字化数据采集标准。
(六)组织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相关业务培训。
(七)负责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和统计汇总工作。
(八)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九)配合相关部门拟订本市流动人员落实
社会保障政策的具体办法,承办流动人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业务。
(十)承担局相关处室交办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市人才服务中心交办的相关工作。
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政务协调和重要事项的组织、督查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机要、信息、信息公开、保密、信访、提案建议、政风行风等工作;负责组织中心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人事、财务、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和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党务、共青团和工会相关工作;管理中心分部。
(二)业务发展科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流动人员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制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及管理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对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围绕档案发展需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的研究;负责人事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统计分析工作。
(三)运行保障科
主要职责: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推广实施;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和劳动人事代理系统的运维管理工作;负责中心档案数字化配套设备设施及网络的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和安全工作;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和劳动人事代理系统数字证书管理使用的培训、指导及监督、检查工作。
(四)宣传培训科
主要职责: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档案管理服务业务培训;承担对外咨询接待服务;承担业务知识库建设工作;收集、监测全市业务动态。
(五)综合服务科
主要职责: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存档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办理存档人员因公出国(境)相关手续;办理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转正定级等人事管理相关手续;负责管理集体户口并提供日常服务;负责存档单位引进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
(六)档案服务科
主要职责:接收现有委托存档单位人事档案;为存档人员提供人事证明等相关服务;办理外调审查手续;收集、整理归档材料;负责机要档案管理工作。
(七)档案管理科
主要职责:监督检查本市流动人员
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执行档案安全保管规章制度和标准的情况;负责档案库房管理;办理人事档案调出手续;提供查、借阅等档案利用服务。
(八)社会保险科
主要职责:研究提出本市流动人员落实
社会保障政策的具体办法;承办
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转移接续和稽核管理;负责
社会保障卡服务工作;负责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九)住房公积金归集科
主要职责:承办住房公积金缴存、汇缴、转移、支取、封存、注销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