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合量定律law of combining weights。每种化合物中的各元素的化合量之间的比例都可用一个确定的数或这个数的整倍数表示。每种化合物都是由几种元素按一定质量比例化合而成的。
表中所列的12种化合物中各元素的质量百分组成之间似乎毫无规律可寻。但是如果选定C(质量数为12的碳的
同位素)为3.00、或选定氧为8.000、或氢为1.008作基准,则表中所列各元素的相对质量却极有条理,四种含硫化合物中硫的相对质量都是8或8的整倍数;六种含碳化合物中碳的相对质量都是3或3的整倍数。以 C、H或O为基准的各元素化合的相对质量称化合量或
当量。
19世纪中叶
原子概念还没有获得直接证明
原子量问题尚未解决,科学家们为确定原子量而测定了许多
化合物的百分组成,从大量数据中总结出这个化合量定律,它对统一确定
原子量起了极其重要的
作用。现在已经知道在简单的
二元化合物中化合量与原子量的关系是:
原子量=化合量×化合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