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市人民委员会及所属职能部门的工作受到冲击,部分机构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2月,包头市革命委员会成立,隶属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领导。
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初期,取代中共包头市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的职权,同时撤销原人民委员会各工作部门,成立了政治部、生产建设指挥部、人保部和革命委员会办公室,代行各工作部门的职能。1970年以后,逐步恢复成立各工作部门,先后设有办公室、民政局、公安局、卫生局、教育局、标准局、文化局、统计局、物资局、人事局、劳动局、工商局、财税局、粮食局、黄灌局、农机局、气象局、水利局、农业局、交通局、一轻工业局、二轻工业局、化学工业局、机械工业局、电子工业局、城市建设局、房管局、建材工业局、建筑工程局、邮电局、供销合作总社、计划生育局、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基本建设委员会、体育委员会、广播事业管理局、外事办公室、地震局、人民银行包头市支行、建设银行包头中心支行、农业委员会、文教卫生体育办公室、财贸办公室等工作部门。时辖东河区、青山区、昆都仑区、石拐矿区、白云鄂博矿区、郊区、固阳县、土默特右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