勋书
勋书
亦称“勋案”、“勋簿”。文书名。北魏时记载将士军功勋劳的文簿。由主将在每次战事结束后,将部属勋劳记于黄素,注明战功及应授的阶数。肃宗时规定,无官职者列出本州、郡、县三长之所,有官职者注明现任及历任官阶。主将写明后,统将、都督皆须印记,再由行台、太尉转至尚书省,吏部加阶后,亦注明加补时间。主将所拟勋书内容,须监军同意后才得生效。早期勋书多由督将回京后再造,易生弊端,肃宗时改为军还后即上,不得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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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18-06-04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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