势如破竹(拼音:shì rú pò zhú)是一则来源于历史故事的成语,成语有关典故最早出自于《
晋书·杜预传》。
成语出处
《晋书·杜预传》:“今兵威已振,譬如破竹,数节之后,皆迎刃而解。”
这段话后概括为成语“势如破竹”。
成语故事
公元二六五年,
司马炎废除了魏元帝曹奂,建立了西晋王朝。至此,原先鼎立的三国只剩下了东吴一家。
东吴自
孙权死后,内部争权斗争越演越烈,政局动荡不定。到公元二六四年
孙皓做了国君后,东吴的政治愈加腐败,人民徭役繁重,困苦不堪,西蜀的灭亡,更使东吴处于“齿寒”的境地。只是由于司马炎刚称帝,需要一段时间来安定内部,统一认识,创造灭吴的条件;再加上北方鲜卑、匈奴人时常进兵骚扰,牵制了西晋相当一部分力量;而驻守荆州的东吴名将
陆抗又足智多谋,使得西晋一时无力进伐东吴,因此双方处于相持抗衡的局面。然而,昏庸的孙皓却没有利用这一良好时机巩固内部的安定团结,奋发图强,反而加重赋税,对人民实行残酷的统治和剥削,这就进一步激化了国内的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短短的十来年功夫,富饶的东吴变得“国无一年之储,家无经月之蓄”,国力虚弱到了极点。人民的反抗此起彼应,东吴政权已摇摇欲坠,早先晋吴相持抗衡的局面已经不复存在。
司马炎见时机成熟,听取了部分大臣的意见,于公元二七九年冬发兵二十万,分为六路同时出击,在东西干里的边境线上,向东吴发动了全面进攻。东吴的军队没有多大抵抗能力,各路晋军所向被靡,打到哪里,胜到那里,很快就攻克了江陵、夏口、武昌等东吴重镇。沅水、湘水以南,零陵、桂阳、衡阳,直到广州的所有东吴郡县守令全部主动投降晋军。仅仅二、三个月功夫,东吴的大部分国土已落到晋军手中。
恰巧这时候,春雨连绵不绝,河水泛滥,给晋军行军作战带来了许多困难。晋军六路兵马总督贾充上书司马炎,建议收兵返回,以后再找机会伐吴。自中路出击的晋镇南大将军
杜预(六路兵马大部归他调度)获悉这个消息,急忙上表,要求司马炎下令乘胜进军,一举消灭东吴,决不要半途而废。同时,杜预又在武昌召集各军将帅开会,商议进兵攻打建业(东吴国都,即今南京市)。会上,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说:“东吴乃是百年之寇,不可能一下子把它消灭掉。现在就快要到夏天了,水势刚开始下降,疾病又马上会流行,还不如收兵,到明年冬天再集中力量来消灭它。”杜预听了以后,站起来激动地说:“从前乐毅依靠济西一役,几乎消灭了强大的齐国。现在我军士气旺盛,军威大振,继续进攻吴国,就好像是破竹子那样,等到劈开几节之后,下面的都会迎刃而解,再也不要费什么大的气力了。”杜预的看法,得到了大部分将领的赞同。司马炎也同意了杜预的意见,命令各路晋军水陆并进,直取建业。
战争的进展正如杜预所估计的那样,东吴的军队已经毫无斗志,晋军所到之处,吴军大多数不是早已逃之夭夭,就是出城投降。虽有少数部队也曾竭力抵抗,但是不堪晋军一击。因而,晋军几乎没有遇上什么大的抵挡,长驱直入,迅速逼近了建业。孙皓见大势已去,知道无力挽救,只得学刘禅的样子,乖乖地自缚出降。晋军一起只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就灭掉了东吴。
成语寓意
“势如破竹”体现了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和质变的相互渗透,不仅表现为量变过程中有部分质变,还表现在质变过程中也有量的扩张。公元二七九年,东吴政权正处于由存在转为灭亡的根本质变之中,晋军以摧枯拉朽之势,迅速灭掉了东吴,这个过程就可说是质变过程中的量的扩张。杜预看清了事物的这种发展趋势,并运用劈竹子的比喻形象地说明了这种趋势,因而坚决主张乘胜进军,一举灭吴。事实证明杜预的分析是正确的。这个历史故事告诉人们:当事物的质变过程到来的时候,我们应当把新质在量上的迅速扩张看成是合乎规律的现象,大力促进它的发展,以加速质变的完成。如果按照量变的“常规”来衡量它,阻碍它的发展,就会贻误时机。
成语用法
成文用法
“势如破竹”比喻节节胜利,毫无阻碍,多用于军事上或比赛中。也用于工作中,形容气势迅猛或者工作顺利,进展神速。该成语在句中多作谓语,也作定语、状语;多含褒义。
运用示例
明·
罗贯中《
三国演义》:“曹操将得胜之兵,杀入城中,势如破竹。”
明·
施耐庵《
水浒传》:“关胜等众,乘胜长驱,势如破竹,又克了大谷县。”
蒋和森《风萧萧》:“我本来一路势如破竹,可恨前锋无能,使我不能大获全胜。”
徐迟《牡丹》:“……李印光挥师南下,直薄武汉,势如破竹。”
刘波泳《秦川儿女》:“革命军眼时正在由南往北推进,真是高屋建瓴,势如破竹。”
曲波《
山呼海啸》:“特别宋铁锤班,一律是长柄劈柴大砍刀,马快、刀重、柄长、力大,简直是马到处,势如破竹,刀抡处,形同切瓜。”
成语辨析
势如破竹—势不可当(势不可挡)—锐不可当(锐不可挡)
三者都可形容气势迅猛。区别在于:“势不可当”和“锐不可当”重于“不可当”,“势如破竹”重于“如破竹”。在强调节节胜利,毫无阻碍时,用“势如破竹”更恰当。在强调气势不可抵挡时,用“势不可当”或“锐不可当”更明确。“势不可当”和“锐不可当”的区别在于“势”和“锐”。强调迅猛的来势时,宜用“势不可当”;强调勇往直前的锐气时,宜用“锐不可当”。“锐不可当”可与“气势”“势”“来势”一类词配合;“势不可当”和“势如破竹”由于本身含有“势”字,就不宜与之搭配。
势如破竹—破竹之势
这两个成语意义相同。但语法功能不同:“破竹之势”一般作宾语,主语;“势如破竹”一般作定语、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