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作亦称“劳动工资工作”。调整和改善人们在劳动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即劳动关系各项工作的总称。其内容包括: (1) 劳动计划与劳动力管理工作,包括劳动力再生产、劳动就业、劳动力统筹与调配、劳动力培养和训练等;(2) 工资福利工作,包括职工的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等;(3) 劳动保护工作,包括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各项组织和管理工作。
劳动工作虽然也涉及到社会事务和生产技术等方面的问题,但其工作内容的主体仍属于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主要特点有:(1) 综合性。关系到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各方面以及生产、流通、交换、消费各个环节;(2) 政策性。劳动关系的调整是通过党和政府的政策、法令实现的,因而劳动工作具有政策的统一性、连续性和严肃性;(3) 群众性。它的每个方面都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