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宪章
1927年4月21日意大利法西斯政府颁布的法律
劳动宪章,1927年4月21日由意大利法西斯政府颁布的法律。包括总体国家、集体合同、劳动力的雇佣和保险四部分。规定由企业家组织、法西斯工会的代表、企业的经理和法西斯党的代表组成“总体”,竭力宣扬“总体国家”是超阶级的,是维护“全国人民”利益的,其目的在于借此将工会置于法西斯政府监督之下,奴役广大劳动者,维护法西斯统治。
参考资料
劳动宪章.大辞海.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12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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