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环境部(英语:Environment Canada (EC),法语:Environnement Canada)是加拿大负责协调环境政策和方案,以及保护并提高自然环境与可再生资源的政府部门。
成立宗旨
保护和提高自然环境品质,包括水、空气与土壤品质;可再生资源,包括候鸟和其他非本地动植物 ;水资源;气象 ;执行由国际联合委员会(International Joint Commission)制定的规定
职能
1.保护和提高
自然环境品质,包括
水、
空气与
土壤品质
3.水资源
5.执行由国际联合委员会(International Joint Commission)制定的规定
6.协调加拿大政府关于保护并提高自然环境的政策与方案
根据《加拿大环境保护法》,环境部是确保清除有危
险污染物及油轮漏油的联邦部门。环境部也负责国际环境议题(如美加空气议题)。
根据《加拿大宪法》,加拿大环境管理的权责由联邦政府与省/地方政府共同拥有。例如,省级政府拥有允许工厂污染排放(如废气)的主要权力。联邦政府负责国家的毒物管理(如苯)。环境部提供环境选择计划(Environmental Choice Program)的管理工作:将达到全球环境标志组织(Global Ecolabelling Network)国际标准的国内制造产品或服务标上
生态标签,提供给消费者选择。
加拿大环境部自2005年起,持续进行组织改造,以集中权力和
决策,以及政策执行标准化。
彼得.肯特(Peter Kent)在2011年就任环境部长
部门
加拿大环境部下分数个地理区域:
1.大西洋地区(包括滨海诸省与纽芬兰-拉布拉多)
3.首都
5.草原-北方(努纳武特、西北地区与草原三省)
6.太平洋-育空(不列颠哥伦比亚与育空)
环境部并辖有数个组织进行个别任务:
加拿大气象局(Meteorological Service of Canada):
天气预报、气候、空气品质、水资源监控
1.天气与环境监控
2.气候监控
3.加拿大水资源调查局(Water Survey of Canada)
天气与环境活动
1.区域天气活动
天气与环境预测及服务
1.航空和国防气象服务
2.加拿大通航水域浮冰监报(Canadian Ice Service)
3.全国天气预测
4.加拿大气象广播(Weatheradio Canada):全国紧急天气广播发射系统
执法分部(Enforcement Branch)
1.环境执法
2.野生生物执法
环境管理处(Environmental Stewardship Branch)
1.加拿大野生动物局(Canadian Wildlife Service)
2.化学物品
4.环境保护操作
科技处(Science and Technology Branch)
1.大气与气候科学
2.国家水资源研究院(National Water Research Institute)
3.全国污染物排放清册(National Pollutant Release Inventory)
拿大环境评估局(Canadian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Agency)是独立机构,负责向环境部长提出报告。
加拿大公园管理局负责管理加拿大国家公园系统,在1998年脱离环境部,成为向文化遗产部长报告的机构。2003年,公园管理局再度由环境部长管理。
执法
加拿大环境部执法分部负责保护、保存环境与野生
生物。根据《加拿大环境保护法》(Canadi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t),执法官拥有与治安官相等的权力。
执法官分为环境执法与野生生物执法两大类。前者执行《加拿大环境保护法》(Canadi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t)和《渔业法》(Fisheries Act)污染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后者执行《候鸟保育法》(Migratory Birds Convention Act)、《加拿大野生动物法》(Canada Wildlife Act)、《濒危物种法》(Species at Risk Act)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国际及省际贸易法》(The Wild Animal and Plant Protection and Regulation of International and Interprovincial Trade A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