剿匪斗争
中国人民解放军剿匪斗争
剿匪斗争,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于1950年—1953年进行的一场大规模的剿匪斗争。
新中国成立伊始,蒋介石妄图推行所谓“游击计划”,建立“大陆游击根据地”,颠覆和破坏尚在襁褓中的新中国,在中国大陆潜留大批特务。这些潜伏下来的反动骨干分子勾结恶霸地主、反动会道门 ,网罗反动军官、旧官僚,纠集国民党军的残兵游勇,啸聚山林,占山为王,为非作歹,形成一股股猖獗的反动势力。
到1949年底,湖南、广东、广西这些解放稍晚的地区有各类土匪20万余人,主要活动在湘西、珠江三角洲、北江、西江和瑶山、十万大山、 六万大山地区。西南地区刚解放时的匪情也非常严重,共有1000余股,65.5万余人,其中四川有300余股、贵州有541股、云南有148股。西北地区有较大的股匪470余股,22万余人,其中陕西160股、甘肃140股、青海105股、宁夏贺兰山24股、新疆50股。
这些土匪特务在新中国的土地上进行疯狂的破坏活动,残杀人民群众和地方干部,破坏交通,抢劫公路运输车辆和江船,放火投毒,给生产恢复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
1950年1月,国民党特务在四川、西康地区组织大规模武装暴乱。仅仅1950年一二月份,西南地区地方干部、征粮人员和部队小分队就损失3000余人。其中第60军第179师政治部主任朱向篱在成都东北龙潭寺执行任务时,遭遇土匪袭击,被灭绝人性的匪特挖眼、割舌、掏心;该军的1个司务长被土匪捉住,被活活煮死。
3月份前后,广西省发生土匪袭击基层政权达280余次,有68个乡、5个区、3个县的政权被攻占。湖南、广西、广东3省,发生土匪袭击解放军小分队事件86起,被杀害达800余人,被抓走1000余人。湖南邵阳匪首陈光中,亲手杀害200余名无辜群众,奸淫妇女达400余人。
土匪横行、恶霸猖獗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秩序,人民群众的安全也无法得到保障。为了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必须果断采取措施。
1950年3月16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向全党、全军发出关于剿灭土匪建立革命新秩序的指示,指出:“不剿灭土匪,各地人民革命政权就无法建立,土改无法完成,广大的贫苦农民就不能真正翻身,各地的救灾和其他一切工作也都将根本无法进行。”
1950年—1953年,人民解放军先后抽调39个军140多个师,150余万人的兵力,展开大规模的剿匪斗争,歼灭匪特武装260余万人,缴获各种火炮2100门、枪支131万余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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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12-09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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