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
县政府行政职务
副县长(们)在县长领导下协助县长完成日常工作。
常务副县长负责全面工作,其他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某一方面工作。常务副县长,主管农业、经济、人事、财政金融、编制等,在各省市分类及侧重不同,县长不在时,常务副县长就是县政府最高领导,面临紧急情况,常务副县长可以下令处理。行政级别一般是副处级,个别情况下,有些县委常委、副县长是从省市调任的,有可能是正处级。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05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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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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