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辫运动
清末时期的全国群众性剪辫子运动
剪辫运动又称剪发易服,是清末时期的一场遍及全国的群众性的剪辫子运动。
历史背景
“剪辫”,最早开始于在海外定居的华侨及暂居海外的华人(主要是流亡的革命派、维新派及留学生),前者为与当地社会同风同俗,后者又加有明显的反清色彩。时间始于1895年,至1905年左右蔚然成风。
早在1895年10月,广州起义事败后,孙中山与陈少白、郑士良逃亡日本。孙中山抵横滨后断发改装,以示与清廷决绝和革命到底的决心。
孙中山等革命者剪发易服,不是什么稀罕事。但事实上,来自民间的剪辫呼声,也已有多年。
独立撰稿人傅国涌曾撰文指出,剪辫之风,并非因辛亥革命的到来才兴起,从晚清开始,有识之士就不断呼吁剪辫子,一些大胆的言论也随之出现。1903年1月15日,天津《大公报》的征文题目赫然竟是《剪辫易服说》。
1903年3月15日,《大公报》刊出征文第一名获得者朱志父的《剪辫易服说》,他力主剪辫易服,认为这和废弓矢、立学堂一样,都是因时制宜之举。并希望从皇帝开始改穿西装,把剪辫易服与尚武精神、强健体魄联系在一起。《大公报》按语称之“新中国特别精神”,“唤二百余年来不醒之沉梦,呼数百万方里不返之国魂”。
据当年10月媒体报道,“江南之新学国民及留学生多剪去辫发”,参加乡试时只好装假辫子入场考试。而胡适回忆,在上海中国公学读书时,“还有一些激烈的同学往往强迫有辫子的同学剪去辫子。”
1903、1904、1906年,《大公报》先后三次发起以“剪辫易服”为中心的征文大讨论,发表了数篇关于“剪辫易服”的文章。这一切,都为后来剪发易服大行其道营造了一定的舆论氛围。
国内剪辫之风首先兴起于学界与军界,且官方并不严禁,表明清廷统治的衰弱。
1903年以后,学生剪辫不乏其人,遇有科举考试,则戴上假发辫。剪辫留学生从外洋回乡,行游市中,人们不但见多不怪,且赞之曰“时尚”。学堂学生剪辫,学堂监督如此表态:辫发有无,虽属无关轻重,然此事尚未奉有明文,故已饬令诸生暂缓办理。
1904年9月,练兵处拟仿外国改行新式军服,而官兵留辫无法适应,于是“依照日本剪发易服”说从军队喧腾至各报刊。1905年6月,新编陆军正式改装,一些官兵为便于戴军帽,将发辫剪去一束;同时,最早实行警察制度的天津,警察也已“剪去发辫三分之一”。至1906年5月,由于“军界中人纷纷截落发辫者不可胜数”,清廷又只允军队易服不许剪辫,练兵处不得已命官兵将发辫盘于帽内。
1905年后,剪辫者已不限于学界与军界,甚至浸及政府官员。当年出洋考察政治五大臣四十余名随员中,“剪辫者已居其半”,其中“有翰林,有道府,有教员,有武员,一切皆有职衔者”。五大臣归国后分别呈请剪辫,均为慈禧压下;有官员在召见时“面呈削发之利便”,“皇太后但笑而不言,未蒙允许”。清廷预备立宪时,也曾有人提及剪辫之事,但仍“暂作罢议”。
1908年,慈禧故去,顽固党失去依恃。摄政王载沣重用一批青年亲贵,剪辫运动出现新机,因掀高潮。
1910年10月3日至1911年1月11日召开的资政院第一届常会通过了《剪辫易服与世大同》与《剪除辫发改良礼服》两个议案。民间剪辫者“一时风起云涌,大有不可遏制之势”。
各地剪辫
武昌
关于辛亥革命年代的那些人和事,已经有很多学者专家做了不少回顾和梳理。“南昌离武汉较近,所以接受辛亥革命的思想比较快,江西是当时最早响应辛亥革命的几个省份之一。”南昌大学历史系教授刘勉玉说,“当时南昌大部分人是拥护辛亥革命的,因此掀起了一阵剪辫子的潮流,大部分人都把自己的辫子剪掉了。”
男人留长辫子,不仅极不卫生,也给体育和军事训练带来很大麻烦。这都跟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发生冲突,所以辫子不能不剪。并且,当时的中国与国际之间的交往越来越频繁。在这种接触当中,辫子就成了一个累赘,甚至是一个耻辱,负面影响很多。
刘勉玉说:“在当时是否剪辫子有着明确的政治倾向,留辫子意味着支持满清政府,剪辫子则表示拥护辛亥革命。而在生活上,人们更倾向于剪辫子,因为辫子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辛亥革命在这一点上也充分理解了民意。”
最初,中华民国江西军政府和民众团体人员会同少数民间“好事者”,三五成群,在街道要口“过份热心”地拦截行人,采取所谓的“革命运动”,强行剪辫,引起纷纷议论。
因而,在剪辫运动过程中,不时有冲突发生,以致运动处处受阻。加之有些不法之徒乘机浑水摸鱼,对蓄辫者进行威胁,敲诈财物,弄得人心惶恐不安,造成街上行人寥寥的景象。
不少被剪辫者甚至哀号痛哭,谓无颜归家。那些农村留辫的人听说城里开始剪辫了,便再也不敢进城。革命军便派出巡查队上街,手执大剪刀,满街剪辫子。看见留有辫子的人,不由分说,上去就剪。有人哭着请求将辫子捡回去,说是留着死后入殓时好放进棺材里,落个“整尸”。
军政府接受此次教训,再度发布文告:“严禁在路上强行剪辫,并召开全市义务剪辫大会,向市民详述剪辫意义,劝说百姓自觉剪去胡尾,铲除奴根,还我大好头颅,增我民国光辉。”
在一系列宣传之后,南昌民众深受教育,当场要求剪辫者越来越多。记者在江西省图书馆查阅资料时发现,在《南昌掌故轶事》中曾有记载,当时南昌城内七处城门口,以及督军衙门(市政府)、府学前、百花洲等十处,皆设有“义务剪辫处”,凡来剪“文明”发式或剃光头者,一律免费优待。群众团体也纷起响应,组织“义务剪辫队”,上门代剪发辫,收效更大。
许金城曾在其《民国野史》中记述道:“无数的汉人都兴高采烈地剪去这条奴隶标志的辫子。也有迷信的,事先选择吉日,拜祭祖先,然后庄重地剪除,把辫子烧了。更有联合多人同日剪辫,并燃放爆竹,举行公宴庆祝的。”当时人们流传着:“不剪发不算革命,并且也不算时髦,走不进大衙门去说话,走不进学堂去读书。”一时间,剪辫浪潮席卷大江南北。
对于这场关于头发的“革命”,今人很难更深地理解它的含义,但一根辫子对那个时代的人来说却极为重要,它身上承载着太多的历史及历史背后的腥风血雨。
广东
在资政院尚未议决剪辫易服案之前,已成立“华服剪发会”,决定于1910年12月31日全体会员剪辫。
京津
1910年11月23日,天津广帮商人首先剪发,其后“工商学界实行者几于无日无之”。12月初,“京师学界剪发之事刻已盛行”,至年底,“京津各界之剪发者不下数千人”。
东三省
至12月中旬,黑龙江“商、学、军、警各界稍知时务者,均相率剪剃”。
上海
1911年1月15日,由前刑部侍郎,出使美、秘、墨、古大臣伍廷芳发起,上海各界四万余人在张园举行规模空前的剪辫大会。伍廷芳因故未到场,特致函云:“侍郎发辫,已于昨晨在寓所剪去。”会场“中设高台,旁列义务剪发处,理发匠十数人操刀待割”,“但闻拍掌声、叫好声、剪刀声、光头人相互道贺声”,当场剪辫者千余人。
香港
受内地影响,香港六名八十岁以上老翁(人称“香港六老”)出面提倡剪辫,至1911 年2月,“香港剪发之华人竟达一万一千之谱”。
军队
继陆军多已剪辫之后,1911年4月,应邀参加英王乔治五世加冕庆典的清海军巡洋舰“海圻”号,在万里远航中,统领程璧光以“长发污衣藏垢,既不卫生,又有碍动作,尤以误害海军军人为甚,故实无保留之价值”,一声令下,三百多名海军官兵一齐剪辫。
官员
1911年12月13日,身为内阁大臣的袁世凯,哈哈大笑着剪掉了辫子。以此为倡导,京官陆续剪辫,并影响到地方官员。
轶事典故
剪辫浪潮中,上海出现了一句新骂:“你这人真是辫子!”有人释其意义云:其一,辫子者,最无用之物也。其二,辫子者,最有害而无利之物也。其三,辫子者,势必人尽割之也。其四,辫子者,禽兽畜生之尾也。
艺术作品
1908年,意大利侨民劳罗在上海拍摄了几部短纪录片,其中一部题名《强行剪辫》,反映出当时“剪辫”运动进入新的高潮。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07 12:26
目录
概述
历史背景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