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剑阁县政府工作职能部门
剑阁县国有资产监督局成立于2006年3月,为剑阁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代表县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局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简称“国资局”。局下设综合股和业务股,现有干部职工5人,全局以“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创新理念、积极开拓,力争为县城经济发展作出贡献。自成立以来,国资局在深化县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组建剑阁县国有投资公司创新投融资体制;稳步推进国企改制,实现“国退民进”,加强国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服务职责
1、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责,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革方针、政策,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调整。
2、代表县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董事、监事会,负责监事会日常工作。
3、按照法定程序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任免、奖惩。
4、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缴国有资本金收益。
5、经县政府授权,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机构设置
综合股: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管理和党群工作;负责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管理检查企业执行法规政策情况。
业务股:组织实施归口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管理;提出国有资本金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方案,负责监缴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收益和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负责绩效考核,制定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
业绩成就
一、创新投融资体制。组建剑阁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实施资产划转1.1亿元,实现融资3850万元,有力支持了国道建设、旅游业发展、农业发展。
二、企业改制稳步推进。完成4户企业国有股权的退出,社会稳定、企业发展、职工得到妥善安置。
三、加强国资监管。拟定了《剑阁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分类处置等方式归集收益800余万元。有力缓解了财政压力。
四、利用国资抵押贷款3000余万元,支持企事业单位发展。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12-07 10:05
目录
概述
服务职责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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